嫩江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教育生态,积极营造有利于嫩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现就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禁止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的公益性质和社会公平原则。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二、明确纪律要求,严格遵守禁止有偿补课的规定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有偿补课;
2.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严禁在职教师在教师家中或租赁房屋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5.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活动;
6.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组织或办学机构兼课。
7.严禁在职教师对亲属、同学、朋友等子女进行“一对一”有偿补课。
8.严禁在职教师以学校名义对学生个人或集体进行有偿补课。
三、强化主体责任,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扛牢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于律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进行廉洁提醒、敲响警钟。放假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充分认识到有偿补课的危害性,通过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增强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价值观。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偿补课行为
教育局将在寒假期间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本校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对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需按照《嫩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无偿辅导报备制度》向教育局进行报备,对未进行报备的学校(教师),按照《嫩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补课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管理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主动配合,自觉抵制,严格监督,积极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举报电话:0456—7524341
举报邮箱:njjyyzl@163.com
举报地址:嫩江市教育局(嫩兴路528号)
END
供稿|陈 晨
编辑|张连奇
一审|陈 磊
二审|孙士兵
三审|周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