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教育】嫩江市儿童友好LOGO等宣传作品征集开始啦!

文摘   2024-10-24 17:31   黑龙江  


     为推进嫩江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凝聚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的社会共识,塑造嫩江市儿童友好的鲜明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嫩江特色的儿童友好LOGO、宣传标语、卡通IP形象。



主办单位

    市发改局、市妇女儿童工作中心、市住建局、市妇联、市教育局


征集内容

     嫩江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宣传标语、卡通IP形象


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范围(大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创作。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一)主题LOGO

    1、作品应以图形为主,既要突出“古驿嫩江.儿童友好”的核心内涵,又能反映嫩江特色;设计需新颖活泼、充满童趣、标志性强、色彩和谐、辨识度高,整体具有美感。

    2、LOGO参赛作品为彩色电子版、手稿扫描件或高清照片,需JPG、PNG、JPR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00像素,鼓励提交设计文件(PSD、AI文件),并附加300字内的创意说明。

     3、投稿者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100字-300字的LOGO含义。

    (二)宣传标语

     1、积极向上、朗朗上口,字数不超过20个字;

     2、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

     (三)卡通IP形象

     1、作品应突出儿童友好理念,结合嫩江特色,展现嫩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定位及特点。投稿者提交电子文件时需附200字-500字的创作简介,包含创作灵感、设计思路、命名寓意等。

   (2)作品应为卡通形象,可以提交单个形象,也可以提交组合形象(包含男性儿童及女性儿童),创意新颖,形象可爱,便于识别与记忆,卡通形象的命名及寓意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3)作品应包括IP形象的三视图(正面图、侧面图、背面图),及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IP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等。作品应标注IP形象比例(身高,头身比例等)及颜色色值。作品应为彩色电子版,导出格式为JPG或PNG,尺寸为A4,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AI、PSD、CDR格式)和所用到的字体。


评选及奖励

     1、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评审专家和特邀儿童代表组成。

     2、为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主题LOGO、宣传标语、卡通IP形象均设置采用奖各1名、优秀奖、创意奖各3名,增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在嫩江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各类宣传平台宣传推广。


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参赛作品发送至njfl2008@163.com

     邮件标题:嫩江儿童友好作品征集(LOGO/宣传标语/卡通IP形象)+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权责说明

    1、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使用权、发布权均属于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整合、应用等;

     2、参赛作品如有雷同,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由参赛个人或组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权责纠纷与主办方无关;

     3、参赛作品一经投递,将自动认为参赛者了解并认可活动规则。


来源|嫩江市妇女联合会

编辑|张连奇

一审|陈   磊

二审|田向宇

三审|王守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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