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被告认可原告于2015年至2017年曾多次到被告家中催讨,2018年5月4日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答: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被告认可原告于2015年至2017年曾多次到被告家中催讨,上述催讨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至2018年5月4日原告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2、借款人在2013年6月1日向出借人借款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没有载明还款期限。因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2017年5月5日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被告认为原告起诉之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答:被告出具的借条没有载明还款期限,原告依法可随时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出具借条之日2013年6月1日并不是原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诉讼时效应从原告主张权利之日2017年5月5日起计算,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之时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3、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挂号信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答: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挂号信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供邮寄催收证据,债务人无相反证据推翻的,可推定债权人的意思表达到达债务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4、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甲于2005年1月24日借给被告乙、丙二人现金5万元,二人一直未还,原告于2014年6月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乙出庭应诉,就债务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甲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丙书写的证明材料及录音等,以证明原告甲不间断地催要,未超出诉讼时效,但是被告丙坚持不出庭,相关证据无法质证、认证。原告甲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答:原告甲于2005年1月24日借给被告乙、丙二人现金5万元,2014年6月3日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告丙作为被原告甲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被告之一,出庭应诉,有权就债务诉讼时效问题提出抗辩。原告甲提供的被告乙书写的证明材料及录音等,以证明原告甲不间断地催要,未超出诉讼时效,但鉴于被告乙坚持不出庭的情况下,相关证据无法质证、认证,原告甲的证据无法被法院采纳,因此原告甲的诉讼请求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5、民间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答:借款时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借贷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
6、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责任期限的,债权人应当在保证责任期限届满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7、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责任期限,但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债权人仅向被保证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责任期限,但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债权人仅向被保证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
8、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中断。
9、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挂号信与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催收都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答: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挂号信与通过邮局发送特快专递都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结果,但是两者存在差别。
先看邮寄挂号信,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挂号信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供邮寄催收证据,债务人无相反证据推翻的,可推定债权人的意思表达到达债务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催收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发出借款催收通知,并提供了存根及内容,应认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因此,作为债权人如果需要中断诉讼时效,应该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债务人催收,不能通过快递公司寄送快递,另外,最好在快递存根上写清收件债务人名称及邮寄文件名称,比如催收借款通知书。
10、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可以分期偿还借款本金的,偿还每一期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答:分期给付债务,是指一个债务分作数期给付,该债务具有同一性和整体性,分期给付的债务实质为同一笔债务。如当事人约定某笔借款分期偿还,每期还款款项均为贷款债权的组成部分,债务具有整体性。对于同一笔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给付各期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届满之日起计算。
11、借据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前,被告在此日期前尚未还款,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依法应从2017年11月30日次日起计算三年。
12、民间借贷出借人向借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答:如果民间借货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连带债务人,出借人向借款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对借款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因为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3、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入狱服刑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答:借款人入狱服刑并不妨碍出借人向法院行使请求权,故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1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能否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答: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借款人一审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能否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转自:最高裁判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