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了解考证的那些事!
这两个月,工程建设领域最让人关注的,非“挂证专项整治行动”莫属。
根据住建部两阶段行动计划安排,8月-10月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自查自纠的时间。在自查自纠阶段(8-10)月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追究相关责任。
自查自纠之后的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官方下场全面排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官方给的自查自纠时间很长,足足有3个多月。其实个人和企业对于自身挂证的情况一清二楚,根本用不着自查,重点是自纠。
由于严查挂证和社保联网喊了很多年,一直都是不痛不痒,以往都是抓些典型通报。而且大家都很清楚,“挂证”的人员实在太多,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罚不择众,所以都是抱着侥幸心理。
再者,注销证书涉及到个人、中介、企业,中间牵扯到太多剪不断利益。哪怕个人意向注销证书,企业层面不一定会同意。
所以,截至当前,自查自纠的3个月期限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所以官方也很着急,各省份其实已经提前开始行动,本应该从11月份才开始进行的全面排查工作,已经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据透露,现在住建部门的头等大事,就是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比如,江西省住建厅近1周,连发3道通知,分别是建筑和监理企业的动态核查、开展违规“挂证”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的规定,其实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挂证要终结了。
我们来逐一解读下,这些通知都说了些什么。
9月13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注册地在本省的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10%进行核查,其中就包括建造师、监理等证书情况。
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省内单位应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逐一核查,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确保本单位不存在“挂证”人员。
9月18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在聘用技术负责人时,应对其开展背景调查,如能否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支付宝中个人社保权益单、工资发放流水、建造师注册轨迹截图、申报业绩的现状照片(照片中需显示地理位置信息)等用于佐证主持完成相应业绩的材料,在资质申请时可一并提交相关材料。
很显然,这次挂证专项整治不同于以往,绝不是说说而已。
官方的态度很坚决,从不同的层面角度,开始杜绝挂证。
你用证书配合办理资质,那就查社保权益单、工资发放流水、建造师注册轨迹截图、地理定位。你用证书招投标,那就对注册执业人员招标投标、合同履约、现场履职等行为实施动态监管。总有一招适合你。
昨天还有人问我,自己出现在官方公布的问题人员名单里,要不要注销证书。
要我说:别犹豫,请尽快注销证书,没有别的选择。
现在是打击挂证的敏感时期,不要顶风作案,不要撞到枪口上。上面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过了10月31日,再被发现,那就是强制注销,锁证三年不能使用,并且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