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序格局”
作为理想类型的建构与阐释
《社会学研究》2024年4期,21000字
周雪光
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概念描述了中国社会的一种基础性社会关系结构。差序格局概念生动地捕捉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处理社会关系的行为取向。
差序格局提供了一种特定的组织机制,是中国社会组织起来的重要文化资源与动员工具之一。一个社会的结构和文化提供了特定的组织资源库,诱发出相应的组织方式;而这些组织方式一旦形成,就会反过来影响和强化相应的文化观念的延续性和正当性。差序格局与其他组织方式(如契约制度、等级制度)对比鲜明,为比较制度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这一概念以往更多地被应用于象征性比喻和一般性比附解释,因此被注入了不同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意义和解读,这反而降低了其分析力度。所谓“分析力”,是指提炼和界定差序格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使其具有具体可辨的内容特征,澄清差序格局与其他中心概念(如科层制、家产官僚制、家国主义等)间的边界和关联,为经验研究和比较制度分析提供一个有益的概念工具。
早在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就对“差序格局”概念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述。大半个世纪以来,学者们对这一概念及其背后的理念展开了深入讨论。这些讨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解读和澄清作者原意、这一概念的边界条件及其模糊之处。其二是修订、延伸和推进这一概念的应用性。其三是对这一概念的批评,甚至有学者直言其过时、应当被放弃。笔者同意文献中的主流看法:差序格局所刻画的社会关系结构反映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不过,差序格局的亲疏远近结构并不是中国社会或中国文化的独有特征,如果说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结构亦存在于其他历史文化中,那么它为什么在中国文化中坚持下来了?差序格局对于解读中国社会具有怎样的意义?本文提出,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结构对于社会各个领域的运作和制度安排仍然发生着深远影响,超越了传统社会与当代社会之别,提供了认识中国社会和国家制度的一个重要维度。
差序格局作为理想类型的定义如下:以自我为中心、以差序身份为基础、以亲疏有别为特征的一种特定社会认知和组织方式。具体来说,这一理想类型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自我中心。如费孝通的“水纹波图”所示,差序格局中远近不一的社会距离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建构的。这里的“自我”可以是个人或家庭。二是身份基础。差序格局建立在特定的“差序”身份基础之上,如血缘、婚姻、宗族等,因此具有信号明晰、边界清楚、持续稳定的特点。三是亲疏有别。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结构的核心是自我与其他群体因其不同的社会距离而产生松紧强弱远近不同的关系,从而导致差异性对待。
差序格局的上述三个特征不是本文首先提出的,在既往文献中已有大量讨论。本文将这三个特征从许多相关的属性中提炼出来,建构为三位一体的理想类型,并强调这三个特征相互关联,缺一不可,需要从整体性意义上认识差序格局所蕴含的社会关系结构。以自我为中心而来的亲疏有别也不是差序格局的特有属性,而是社会关系的一般属性。亲疏有别中的“亲”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即稳定的血缘(或拟血缘)身份基础。这一点区分了差序格局与众多工具性关系网络。
一旦定义清楚差序格局作为理想类型的基本要素,它与其他相关概念间的边界和关联便变得更为清晰。差序格局为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特定的文化资源和组织机制,有别于其他各种组织机制。修齐治平和家国主义所体现的行为以及费孝通提出的“推己及人”行为不是差序格局概念的逻辑延伸,而是建立在不同的行动逻辑之上。这两种行为类型需要不同的概念工具和理论来阐释。费孝通和他的同代人仍然追求士大夫的理想,试图通过“推己及人”的努力,通过修齐治平来打通差序格局与家国主义之间的通道。不过,这一努力与本文关注的差序格局理想类型之间逻辑各异,只能分道扬镳、渐行渐远,最后将差序格局概念搁置一边。
韦伯笔下的三种支配形式(传统型、法理型、卡理斯玛型)是理想类型,但历史上的具体组织可能混杂了各种理想类型的要素或成分。在现实社会中,差序格局作为理想类型,也可能与其他理想类型相互关联或交融,形成不同类型的混合体。自我中心的差序格局(亲亲)与自上而下的君臣关系(尊尊)之间的关系,也蕴含了两者间的矛盾和紧张。历史上皇家内部内廷外戚之间多中心的错综关系和紧张为这两个理想类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了素材丰富的注脚。
差序格局作为一个理想类型具有一般性,不是中国社会或传统社会的独特现象。但差序格局在中国社会中长期坚持了下来,这是因为它建立在深厚的中国文化和制度土壤之中,其最为坚固的根基来自中国历史上的宗法关系。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注意到,父权制度在中世纪欧洲和中华帝国虽均存在,但有不同内容。中世纪后的欧洲社会组织形式,包括西欧封建制更多地带有“契约性”特点。欧洲的家族制来自更为古老的文明史过程,特别是源于基督教关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和随之而来的契约性关系。
在欧洲社会中,家族受到宗教和国家权力的双重抑制,随着后者的加强,父权逐渐减弱,家族制根基不断削弱和动摇,让位于国家权力。韦伯认为,摆脱家族制,走向科层制是欧洲理性化过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与此相对的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宗族制度孕育出了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结构,提供了特定的组织资源。有关家族制的研究繁多,涉及家族制的多样性、持续性和历史演变性。
宗族—丧服—差序制度展示出一种特定社会组织形式及其一系列鲜明特征,这里列举如下。首先,宗族制度的核心是差序格局,丧服五服图最为集中地展现了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建构。其次,宗族制具有鲜明的边界构筑能力,体现在对内凝聚力和对外排斥力这一双向作用上。最后,在差序格局中,不是个体间交换关系决定网络结构,而是血缘或文化角色的社会系统决定了人际交换关系。虽然宗族形式在历史长河中多有流变,但其基本形式建立在深厚的文化根基之上,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被不断地再生产出来。
在中国历史上,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关系及其政治文化基础自东周以来已不复存在。但是,作为家族制基础的血缘关系是通过不断的社会建构而产生意义的。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家族制的意义在于,它通过“拟家族化”的类比机制扩散为差序格局这一特定组织方式,延伸到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塑造了中国伦理社会的特征。类比机制是制度在社会中不同领域间传播和渗透的一个主要机制。宗族制度为差序格局这一组织形式提供了深厚的土壤,家族基础上的差序格局通过类比机制向其他领域延伸,而泛化的拟家族制反过来又强化了差序格局的文化意识和组织功能。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各种组织活动、形式和场合的背后,都或明晰或隐约地显露出差序格局的运作踪迹和色彩。
差序格局理想类型为我们认识中国社会的组织方式和内生性紧张与动力提出了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问题。老一代社会学家从国家建设角度对中国传统社会多有批评和建设性意见,这些讨论可以从差序格局社会结构的角度重新审视。有关传统中国官僚体制的研究工作大多集中于正式制度和家国主义叙事,将自我中心的差序格局和非正式制度视为与科层制相悖的弊病,但没有认真探究其内生性机制。
差序格局理想类型刻画了一种特定组织形式和相应的文化资源,与其他组织方式相互作用,对理解当代中国具有现实意义。例如,许多学者指出了国家—社会关系两分法的简单化缺陷。差序格局理想类型为我们认识解读这些现象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和研究方向,聚焦到行动者特定的社会关系结构和行动逻辑上,从而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解读。
本文聚焦于差序格局概念的理论阐释,不是要无条件地强调差序格局的重要性,而是希望建构其特定的理想类型并厘清其内涵和边界,澄清差序格局与其他分析概念和理想类型间的区别与关联,从而提供一个新的分析视角和概念工具,推进中国文化中社会关系的经验研究和问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