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中医医院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按照云南省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计委 云南省人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4号)关于“(十三)鼓励支持医疗技术创新,授权公立医院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精神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19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19〕7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肺癌相关自身抗体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云医保〔2020〕5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实施营养风险测评等126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1〕81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 “胎儿颅脑3D超声检查” 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3〕16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药学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4〕57号)文件要求及精神,为了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医院实际,经科室申请,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院运营发展部,联系电话:0873-6128416。附件: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如下图所示)弥勒市中医医院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