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健康   2024-12-24 18:57   云南  

弥勒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024-1221

2.政采云编号:HHZC2024-G3-02622-YNZZ-0110

3.项目名称:弥勒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预算:¥3000.00万元/年(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

5.最高限价:¥3000.00万元/年(按医院实际使用量结算)

6.采购需求:

7.本项目为一采三年项目,本次采购为2025年度。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1.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按实际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6月(含6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相关情况说明);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需提供声明函);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06时00分—2025年1月2日下午23时59分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gc.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 ,CA申领链接: 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gc.html。

(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弥勒市中山路与温泉路交叉口丽景商城内丽景酒店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远程开标解密:

1.1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操作手册。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按标段整体投标,按标段整体中标。

3.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代表。

4.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弥勒市中医医院

地 址:红河州弥勒市金秋旅游小镇F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3-6127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卓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与王筇路交叉口绿地创海大厦6楼

联系方式:0871-68101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瑞、余敏、张雪锋、叶瑞龙、张源

电话:0871-68101572


转自: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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