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书推荐:余华《在细雨中呼喊》(好久没写3000字长评了,欢迎大家阅读讨论!)
文摘
文化
2024-08-16 16:00
天津
我从去年开始就很喜欢读余华的书,陆陆续续读完了他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活着》《黄昏里的男孩》《第七天》《兄弟》《河边的错误》等。前段时间,微信读书软件上又推出了余华于2024年7月15日出版的《我胆小如鼠》。好想看,但是看了一小半后,变成了付费会员才能读的情况,被卡住了,看不了了。于是发了一条评论,没想到竟然有27个赞和21条评论,o(╯□╰)o。为什么说再一次翻开呢,因为我之前很多次翻开了,第一部分描写的梦境,从一个女性的哭喊和一个军装男人从深雾中走来,写的迷迷糊糊神神秘秘又冗长枯燥,以前看过几次都弃了。这本书还是延续了余华的一贯风格,带点戏谑,带点残忍,带点温和。读书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中年大叔给你讲故事,不会太惯着你,也不会太不顾你的感受,有一句没一句地讲,突然就跳出来一个惊悚画面,三行写死一个人,以波澜不惊的口吻。
看完之后再翻回去看序,原来这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出版的,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但是,作品的风格,是一直保持了下来的。这本书以一个少年的口吻,穿插着时间写过去发生的事情。不是正常语序,但也绝不是完全的倒序。更像是哪个重要,哪件事情影响大,就先写哪个。
比如他最开始写梦境,大概就牵扯出几个人,蓝格子头巾的母亲,穿军装的养父。然后写他与祖父的相遇,却导致家里的一场火灾。再之后,慢慢牵扯出他与祖父的相遇,其实是6岁被人送走,送到军装养父那里,在养父去世后,又自己回到了原先的家庭。在回来的路上,遇上了在爸爸和叔叔家来回赡养的祖父。再接着,写自己12岁回到家乡南门发生的事情,由于之前被寄养,所以回来之后竟然遭到了冷眼对待,大家都不喜欢他,包括他原先的哥哥和弟弟。突然就写到弟弟的死去,为了救一个小孩自己跳入水中,属于“舍己救人”型的英雄。再然后,又倒序写回了自己的出生,写自己父亲的残暴和母亲的无力反抗,并用了大量笔墨写父亲后来爬上了隔壁寡妇的床,母亲却总是看似毫无芥蒂地接纳回家的父亲。直到自己临终前,一件一件喊出了父亲送给寡妇的那些物件,用全身力气表达了对婚姻的不满(然而那又有什么用)。然后笔墨再回,写自己12岁回南门后获得的友情。用琐碎日常却让人感动的细节,写隔壁温文尔雅的医生家的两个儿子:苏宇、苏杭,两个人不同的性格,带给作者不同的友情,直到苏宇突然脑血管崩裂死亡。在这个过程中,苏宇经历了父亲与寡妇的烂事纠缠与母亲扇着扇子哄他入睡的温馨的两种情况,陷入了幸福与分裂的两种截然相反的境地。作者与苏宇的情感,让我觉得很感动的是,苏宇会特意跑来告诉他:抱着别人的感觉,就和抱着你的肩膀一样。这种暖意,让少年间清澈无杂质的情感,闪闪发光。再之后,写自己的祖父,是如何被父亲虐待。为了不让祖父吃饭,父亲先是给祖父换了一个小碗,后来又换了一个小凳子,够不到桌子上的菜又禁止小孩站起来夹菜的那种小凳子,再之后干脆让他坐旁边小凳子不允许坐饭桌了。最后的最后,当祖父说自己想死的时候,父亲兴高采烈天天等着他饿死,为了让他早点死,还让孙子在外面敲木块让祖父以为是在钉棺材……最后祖父终于如愿死亡,父亲假惺惺掉了两滴泪。再之后,写自己的祖父是如何爱上落魄的地主家的千金,并用一辈子去呵护祖母虚假的富贵的。此外,还写了作者是如何威胁在养父家时结交的朋友,当朋友们不理他时,他就把朋友偷父亲钱为了两人都有糖吃的事情,威胁要告诉朋友父亲。朋友说,可是我是为了给你也买一块糖啊。本来他应得5分钱,可以买一块糖。但是,为了友谊,朋友拿了1毛钱,买了两块糖。用威胁得来的友谊,还是友谊吗?之后,写了一个残忍的班主任,男,会打毛衣,很温和的那种,却总是用悠长残酷的惩罚来折磨学生。比如,少年不小心把雪球打到了女同学的后脑勺,得到的惩罚是出去捏一个大大的雪球,回来之后站在门口,直到雪球融化为止。比如,为了逼迫少年承认自己没有写过的标语,天天把他关到小屋子里,直到最后无法忍受,违心承认。最后,写了自己的养父,那个穿军装的男人,和自己奄奄一息天天躺着从不出门的柔弱养母。令人震惊的是,养父犯了生活错误,被人揭发,最后杀了揭发者的孩子又自杀。没有人管这个少年了,于是他又回到了南门,回到了文章开头的地方。怎么说呢,一般情况下,梗概可以用100字以内写明白。这本书的梗概,我却写了这么长。余华的写作风格,是让你觉得迷糊却又突然清醒的那种,于是又能一口气读50页。读完之后,自己在大脑中重新组织一次。你认为故事讲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作者在自序中写到:“这应该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本书试图表达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爱回忆的理由,如同流动的河水,在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里永久和宽广地荡漾着,支撑着我们的生活和阅读。”我想,这是作者写作的意义,同时也是我们阅读的意义。也让我想起了《活着》中的福贵,这个任性爱作的男人一次次送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孑然一身,却能笑嘻嘻的向过路人讲述自己的一生,“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在阅读中,我们会面对别人的故事,同时激发起自己曾有过的记忆,将自己的记忆与故事的讲述合起来,便形成了自己的理解。读过余华的书的人,都戏谑余华是“把欢乐留给自己,把悲伤留给读者”。正如他写《在细雨中呼喊》,把每一个美好的形象都一个个亲手打破,比如他写的温文尔雅的医生,拥有温和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儿子,儿子却陷入医生父亲与寡妇的偷情中,然后慢慢引出这段丑事,让人一下子就对这个美好的形象失望了。比如他写的养父,也是给过少年很多的温柔耐心,最后竟然爆出了婚外情并要灭了揭发者一家,这个父亲的形象也是像玻璃一样“咣”得一声稀碎了。还有少年的弟弟,也是突然就掉河里死了。比如爱捉弄少年的吹笛子的男生,也是突然就死了。比如给了他很多友情的朋友苏宇,也是突然就脑血管破裂死了……这种猝不及防,导致有的读者评论说,“要不作者再往前搜索一下,看看谁还没死,一并写死。”我觉得还挺形象的。不过,读这本书,也让我再次认识到,这些虚构的故事,与虚幻的讲述方式,会让人在书中有一种“书中书”的感觉,就如“梦中梦”的感觉。你以为自己从梦里醒了,结果还是一个梦。你以为自己从故事里走出来了,结果只是掉入一个新的故事的讲述前景里。作者说,他不是“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留给读者”,而是“把悲伤留给虚构,把快乐留给现实”。深以为然。在书中读了这么多或真或假的故事,再回到现实中,能更快乐充实地投入热气腾腾的现实。这便是阅读的意义吧。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最有名的一句话是:“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我觉得这句话完全可以用作阅读中,在不断的翻阅书籍的过程中,我们阅读了很多的故事,看清了很多的人性,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最后,看破不说破地继续投入到这个热闹纷繁的世界中。以上就是今天的所有分享。感谢你看到了这里。如果你觉得心有所悟,请将这篇文章分享给你的朋友。如果你想加入读书群,和140人一起阅读成长,在后台留言“加读书群”,或者移步每天的第二篇推送。祝你每天都有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