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笔存单质押的低风险业务需要申报,经思考,需要重点审查关注的要点如下:
(1)存单的资金来源,不能是贷款资金、贴现资金,须为合法的自有资金。某银行曾发生过一例案例,存单资金来源为传销资金,结果存单被法院查冻扣,导致押品悬空,低风险业务做成高风险业务。应重点调查存单质押人的收入情况,收入是否能与提供质押存单的规模相匹配。另外,需核查资金来源转账凭证(至少上追两手),确保资金来源不是贷款等不合规资金,其次需查询征信记录,查看存单质押人是否有相应的贷款记录,若发现征信记录上近期贷款金额和拟质押的存单金额大体一致,很有可能是贷款资金,应非常慎重考虑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2)关注存单质押人的涉诉情况,若涉诉较多,存在较大法院查冻扣的风险,导致后续不必要的纠纷,建议规避该业务。
(3)杜绝套利行为,不能存在存款比贷款利率还高的情况。
(4)拟贷款金额需符合流动资金测算需求,拟贷款资金与借款主体营业收入要符合基本逻辑。例如借款主体一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拟贷款资金5000万元,若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明显不符合逻辑。需要收集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佐证收入真实性。
(5)关注贷款资金用途,需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需收集合同、 发票 、货运单佐证贸易背景,贷款用途不能用于资本金 、股票等不合规的领域。
(6)存单质押属于权力质押,除了签订质押合同外,存单要移交银行保管,另外需要在中登网作质押登记,防止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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