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审判责任,摆在审判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专门法律和《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规定,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坚持依法公正司法和做实“六大保护”贯通相统一,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提升审判能力水平,继续做好审理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涉未成年人行政权益保护、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审执案件的妥善处理,探索延伸审判职能,认真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工作,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深化审判机制改革,落实“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加快推进全省法院少年审判专门机构设立,按照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目标要求,实现少年审判专业机构实质化高效运作,同时坚持高标准统领,配齐配强少年审判力量,组建高素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队伍,推动吉林特色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成熟。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与各方主体相互配合、相互补足,深度参与综合治理,融合推进“六大保护”,建设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要优化联动机制,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要建立社会保障绿色通道,与检察院、公安局、妇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联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协作机制。要推动建立涉未成年人特色法治教育基地,通过选派法治副校长、举办法院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继续用好司法建议这个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促进涉未成年人保护类型化、典型性问题的源头化解。
省法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