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 | 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春实践 不断提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水平

政务   2024-11-26 14:42   吉林  
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春实践

不断提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水平

中共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 贺

 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坚持以体制机制为保障、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以多元调处力量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长春市立足实践要求,系统构建预防为主、分层递进、专群结合、衔接联动化解纠纷工作机制,不断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健全法规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的决定,明确机制建设原则和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培育、衔接联动、排查防范、工作保障、考核评价等7个方面内容,为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制定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工作格局,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实施意见和配套任务清单,明确68项主要任务、166个具体举措,确保各级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建强责任体系。着眼推动“大平安”建设,制定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督导工作规则,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推动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责任体系。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量化3类20项指标,坚持“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评定标准,准确全面对各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作出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

 完善联动机制。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法条依据,厘清责任主体,整合资源力量,统筹推动重大矛盾纠纷依法联动化解。建立以公安、法院、司法、信访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联调机制,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派出所和司法所协同共建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类型建立分流转接机制,形成衔接流畅工作网络。近年来,联动联调工作有效推动,全市信访量下降19%,治安案件下降53.6%,民事案件一审下降5.67%。

系统推进阵地建设
有效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实战化效能

 将综治中心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枢纽,探索三级综治中心指挥一体化、工作集成化、力量多元化模式,不断强化县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和村(社区)综治中心“第一道防线”功能。

 总体布局推进。市级统筹规划,将综治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评和平安建设考评,投入近2000万元专项资金,打造了192个综治中心标准化示范点,以示范引领推动提档升级。县区级将打造“四有”综治中心列入深化改革重点项目,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多中心合一”,整合社会资源、打破部门壁垒,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目前,长春市二道区已建成全省首家区级实体化运行中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与其他中心功能有机整合衔接,对接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行政部门派出机构等,推动各类组织、各类人员参与综治中心工作,为基层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平台支撑。

 配齐配强力量。整合矛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接待、诉讼服务中心力量,采取整驻、常驻、随驻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中心实战功能。政法委、信访局整体进驻,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人社、市场监管、交管等矛调事项较多的部门和法律援助、高校、协会等组织常驻,其他关联部门和社会组织随驻,按照受理初调区、深度调解区、诉讼速裁区逐层部署力量,做到矛盾纠纷化解部门对口、专业匹配、调解权威。

 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功能,推动部门联动,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纵向上,各级综治中心按照矛盾纠纷“四类等级”履行职责,全面排查收集各类信息,及时上报不稳定因素,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在横向上,实行“中心+部门”常态化工作模式,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警调、访调、诉调对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专业院校支持配合,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建立综治中心与信访部门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入驻综治中心的信访部门与相关调解组织无缝衔接、协同配合,形成“访调联动”工作合力,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优化整合调解力量
健全建强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队伍

 长春人口规模和社会活跃度在全省“首位度”占比较高,矛盾纠纷载量大,约占全省矛盾纠纷总量51.7%,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就必须建设一批专业调解队伍,确保调解工作贯穿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始终。

 加强政法核心力量建设。推动政法力量下沉,公安派出所依托基层综治中心警务室、网格警务点设立8961个矛盾纠纷调处联系点,建成全国首家律师“驻局进所”法律服务点;司法行政机关建设2711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33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两级全覆盖;审判机关推动27家人民法庭入驻综治中心,建设39个乡镇法庭、82个巡回审判点,创建148个“无讼社区”“无讼村”,实现“基层吹哨、政法力量率先报到”,为基层矛盾纠纷依法定分止争奠定基础。

 加强行政调解力量建设。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设立1个市级行政调解中心、17个区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和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7个行政调解委员会,提升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在群团组织及教育、金融、旅游等领域建立400余个行业调解组织,在房地产、二手车、餐饮、速运、住宅装饰、知识产权等商会(协会)成立134个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国首创军队院校人民调解室、首家由民主党派发起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东三省首个互联网纠纷调委会等,多元调解组织实现多领域全覆盖。

 加强社会协同力量建设。强化专业调解员作用,推动建立以一、二级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个人调解室1445个,方便群众就近调处纠纷。常态化开展律师资源进小区活动,组织242家律所1800余名律师对接全市所有小区,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纠纷服务。组织环卫员、保安、快递员、外卖员、民兵等社会力量成立调解志愿者队伍,精心打造群众信得过的“矛盾纠纷吸附圈”。从网格员、村(社区)干部、“五老”人员、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致富能手、退伍军人等遴选培养8500余名“法律明白人”,保证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3名精通法律人员,近年来配合综治中心、调解组织调解纠纷近5万件。

共享应用数据资源
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能力

 把现代科技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系统,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由人力密集、经验判断、被动处置向人机交互、数据分析、主动预警转变。

 推动数据共建共享。树立“数据为王”理念,共享接入公安、司法、信访、网信、市长热线等部门矛盾纠纷数据,不断推进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让部门分割的“小数据”变成共同治理的“大资源”。探索数字法务项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积极对接和邀请银行、监管部门、工会、中小企业协会等单位入驻,建立数据交换、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调解资源跨区域跨领域共建共享,各类解纷机制跨界融合。

 完善数据联动链条。依托网格信息管理、事件处置、事项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全程跟踪、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调度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公安、司法、人社、住建等多部门同平台处置、流转、办结,形成“事件上报-处置-反馈-评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闭环,让派单更精准、处置更高效、群众更满意。

 创新预测预警应用。构建“平台+社区云”应用,内嵌14个重点群体预警模型和8类50种矛盾纠纷情形,将重点人员、矛盾纠纷程度、发生频率和既往史等重点数据链接,搭建命案预警模型,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因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的刑事命案自动预警,准确评估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率、风险等级、潜在危害,实现对苗头性问题的预测预警、对矛盾纠纷形势的综合研判,实现重大矛盾纠纷提前预警、提前掌握,有效提升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效率和基层快速处置能力。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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