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 | “无声”调解让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圆满解决

政务   2024-11-28 14:25   吉林  

 调解“无声”,司法 “有情”。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通过聘请手语翻译辅助办案,帮助听障当事人与法官进行沟通,顺利完成庭审,并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彰显了司法温情。


案件经过

 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关系,均为听障人士,双方因种种原因产生矛盾,最终决定离婚。双方育有一女李某尚未成年,因病无法独立生活。双方在对女儿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权利,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专门为原告和被告聘请了专业翻译人员,在开庭时全程提供手语翻译。


审理过程

 案件开庭后,法官尽量放缓庭审节奏、放慢语速,耐心等待双方当事人与手语翻译进行交流、确认,以确保手语翻译精准度以及当事人表达真实意思的完整性。

 通过法庭调查与法庭举证后,法官将调解重心放在了双方未成年婚生女李某的抚养问题上。由于李某不能独立生活,原告和被告在李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负担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耐心细致地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在法官的细心劝解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被告双方对离婚与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同意李某由被告抚养;鉴于李某成年后也不能独立生活的特殊情况,原告在法官的建议下,同意延长抚养费给付时间,满足李某在成年前和成年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双方均同意被告名下房屋将来由李某继承,为李某未来的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结  语

 未用声音意已传,此时无声胜有声。聘请手语翻译为听障当事人提供帮助,能够将听障当事人的内心意思表达给法院,也能够将司法温度传递到听障当事人的内心深处。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新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不仅体现了新区法院对残障人士的关怀与尊重,也彰显了法院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的智慧与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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