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检察官】五分院:生态环境“破坏者”变身“守护者”,川渝检察机关携手助力长江生态保护

文摘   2024-12-04 17:02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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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和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流经川渝两地的长江一级支流塘河开展联合巡查。


“孙立民、孙志刚等人已经开始履行劳务代偿工作,刚完成一次禁钓巡河服务……”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收到一份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的回执。

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守护者”,这得益于川渝检察机关推行的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协作机制。故事还要从2023年3月说起。


禁渔期捕鱼 终落法网



2023年3月17日晚,家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的孙立民、孙大刚二人趁着夜色,携带电捕鱼工具前往塘河流域江津段梨溪子水域,孙立民负责操作电捕鱼工具捕鱼,孙大刚则跟随身后负责捡鱼和装鱼。18日凌晨1点半,本以为一切都被夜色掩盖无人发觉,二人在捕完鱼准备回家时,被当地群众发现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查获捕鱼工具以及翘嘴鱼、白条鱼、船丁子等渔获物268尾。


塘河属长江一级支流,塘河流域江津段自2021年1月1月起实行全面禁捕。2023年3月,江津区公安局对该案立案。经查,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孙立民、孙大刚在梨溪子水域使用电捕鱼设备捕鱼5次,而黄名、黄江和袁晓三人明知他们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从事捕捞活动,仍分别与其建立买卖关系,先后多次向其收购渔获物用于食用。


同年7月,公安机关以孙立民、孙大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0月,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



买卖双方 惩罚一方不能少



“刑案虽然结束,但被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并未得到修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江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遂将此线索移送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


“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关乎长江大保护形势,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生态环境必须恢复。”2024年1月15日,五分院对该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立案调查。


经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专家评估,孙立民、孙大刚、黄名等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造成野生鱼类成体直接损失约为172.52千克,幼鱼直接和间接损失量约为95124尾,生态修复费用约7万元。


“黄名、黄江和袁晓三人非法买卖长江水生生物的行为,同样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受到惩罚。”承办检察官说道。


2024年2月,经公告,在没有相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况下,五分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孙立民、孙大刚、黄名等人在非法捕捞水域分别放流成鱼、幼鱼进行生态修复;若被告未履行修复义务,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人民币约7万元的诉讼请求。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孙立民、孙大刚、黄名等人虽愿意对受损的生态进行补偿,但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全额缴纳生态补偿金,只能缴纳部分生态修复金。”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四川几名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在全面研判案件情况后,五分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多次前往泸州市检察院,交换跨区域修复协作意见,最终采用“巡河+增殖放流+劳务代偿”三管齐下的方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达到了司法修复的目的。


2024年6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孙立民、孙大刚、黄名等人全部认可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并接受全部诉讼请求,遂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5名当事人主动缴纳3万余元生态修复金,剩余部分生态修复金由他们在1年内,通过植树造林、种草、环保法律宣传、巡林巡河、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完毕。



川渝携手 共写后半篇文章



案子虽然办结了,然而如何让5名被告履行劳务代偿,也是检察官们思考的问题。


“鉴于案涉水域处于重庆市江津区和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的交界处,且5名当事人均为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当事人在当地进行劳务代偿更为适宜。”五分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

2024年7月30日,一场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修复工作联席会随即召开,五分院和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就该非法捕捞案的异地生态修复方案、执行标准等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为切实做好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源头治理工作,五分院针对毗邻跨区域管辖的案件,展开了全面梳理,并形成详细报告,推动五分院与泸州市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流域跨区域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的意见》(下称《协作意见》),从强化长江上游流域跨区域异地生态修复、联合跟进监督等11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协作举措。


随后,依据此《协作意见》,五分院委托泸州市检察院协助监督劳务代偿的履行情况。如今,孙立民等人在泸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已完成7次志愿服务。这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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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五部、重庆检察五分院
文字 | 马   弘、曾晓波、陈   林
编辑 | 晏   晶
排版 | 周雅丽        审核 | 刘一亮、满   宁、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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