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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投保团期保险的时候,有一项特别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就是员工的职业类别问题,投保单位必须如实告知其员工的组成状况与行业的职业特点,保险公司才能准确地判断能否承保、如何承保。
从案例说起
案例一
某劳务公司为员工投保团意险60万,后有员工从室外高处坠落(落差约8米),不治身亡。该员工实际职业建筑焊工(室外及高空)为6类职业,但投保时选择的人建筑焊工(室内)为4类职业。投保职业与实际职业类别风险差距极大,故本次理赔申请存在被拒赔的风险。
案例二
案例三
什么是职业类别
1类职业
2类职业
3类职业
4类职业
3类和4类的职业比较接近,4类略高于3类,经常会出现这一种情况:被保险人同时接触3类和4类工作,这个时候要遵从“风险类别就高原则“,应该按照高风险职业类别报备。4类职业也会有一些拒保的行业,比如钢丝绳行业,在做不常见的中等风险团单业务,也要主动咨询。
5类职业
6类职业
7/S类职业
为什么要职业分类
不同职业的人群所面临的危险程度有着天壤之别,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对于面向普通大众类的产品,往往会选择排除中高风险职业人群,这样就能大幅降低保费,让更多人能以更优的价格获得较好的保障,普惠大众。
而对中高风险职业人群,则通过单独推出高危职业保险或提升保费方式为他们承保。其本意是通过排除高危职业所涉的高风险情形,从而降低自身的保险风险或者通过职业分类设置不同的加费费率,以达到保险的公平原则。
但是相同的职业,在不同保险公司中的职业类别可能是不同的。作为业务人员,相同的职业肯定要选择职业类别低的公司进行投保,这样的保费就会低很多。
如何选择职业类别
常见问题
举个简单例子,员工都是组装工,如果是电子行业组装工大部分就是三类,如果是家电制造组装工一般为四类,如果是大型工程类器械制造的组装工就是五类及五类以上了。所以就算都是一样的工种,我们也要先看行业来确定风险等级。
都是一个工厂的,面临的风险场景不都差不多吗?为什么还要再分不同岗位?
就算是在同一个工厂内,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也不一样,比如同在一家小型家电制造厂,组装工和质检员的风险一定是不一样的,组装工可能为四类,质检员为三类,所以我们在选择行业后还要确定员工岗位才能最终确定职业类别。
我明明投保的是车间主任,为什么要投四类呢?
除了上面咱们提到的确认行业和岗位外,咱们也不能忽略员工的工作内容,虽然投保时的岗位为小家电制造的车间主任,但是有些车间主任可能还会参与到生产制造中去,这时这个岗位员工风险等级就增加了。因此咱们在投保时要“投高不投低”,对于多个工作职责的岗位要根据相关工作内容的最高类别投保。
油井公司可否将油井工人模糊为普通单位外勤来购买团险呢?
一个投保单位的工种构成复杂多样,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保险公司对职业的判定,取决于被保群体的主要工作内容与生产环境。普通的外勤工作显然不是油井工人的职业范畴,油井公司隐瞒了该公司大部分员工从事高危行业这一事实,让保险公司误以为该人群职业风险较低而同意承保,这已构成欺诈行为,合同将无效或被撤销。
投保单位务必要真实提供员工职业,保险业务员也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弃客户利益不顾,随意填写投保职业类别,共同维护保险秩序,尽可能避免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