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积极担当、放手干事,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坚决执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在严格守纪中奋发有为,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抓好改革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于常学常新中筑牢思想之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只有时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党规党纪的笼子才能扎得紧、扎得牢。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党规作为伴随一生的必修课、常修课,静下心来、沉下身来,时时温习、日日精进,从思想源头消除违纪之念、涵养浩然正气。要把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条例》贯通起来,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让铁的纪律在常修常炼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自我革命、对标对表,于自警自省中做到守纪正身。
一百多年来,我们就是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新征程上,我们要自觉运用“自我革命”这一重要法宝,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经常性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防范“不会查到我”的侥幸,摒弃“我要说了算”的任性,警惕“温水煮青蛙”的麻痹,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对标先进典型找差距、补短板,对照反面案例查问题、受警醒,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上树标杆、作表率,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对照检视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校正方向、纠正偏差,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于严抓严管中强化纪律约束。
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绝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党员、干部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遵规守纪、敢闯敢为,于担当实干中推动事业发展。
纪律是党员干部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的屏障,也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保证。严明纪律,就是要通过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为放手干事、积极作为划定清晰边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要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既“攥攥拳头喊加油”,创造条件让干部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在改革攻坚最前沿、乡村振兴的主战场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又严管与厚爱兼施,鲜明“善为者进、不善为者退”的用人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动容错纠错、举报澄清同向发力,进一步激发“敢为”的动力、提升“善为”的能力,全面形成在党纪上“管得住身心”,同时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