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图片/Lin Qi | 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一家中国制鞋厂的工人。
全球税收体系需要改革!联合国近日提出了一项新的全球税收协定蓝图,朝着改变金融格局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联合国全球税收公约》旨在帮助世界各国促进经济增长,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17项目标。
让我们通过今天的推文,共同了解这份公约对全世界人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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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约为何重要?
《联合国税收公约》代表着国际税收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可能对全球金融体系的架构以及如何将税款用于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正因如此,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职权范围起草特设委员会在其第二届会议结束时批准了新条约的一揽子指导意见,为建立一个合法、公平、稳定、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收体系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更具包容性和有效性的国际税务合作对于各国应对从数字化到大型跨国企业全球运营等现有税务相关挑战,以及调动国内资源和利用税收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
联合国税务条约将涵盖哪些内容?
根据联合国特设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联合国框架公约除其他外,应建立一个包容、公正、透明、高效、公平和有效的体系,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将包括采用有助于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层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法。
此外,框架公约应包括实现其目标的承诺,从对跨国公司公平征税到解决高净值个人逃税和避税问题,并确保相关会员国对其有效征税。
在制定框架公约的同时,还应制定两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其中一项旨在解决在日益数字化和全球化的经济中对提供跨境服务所得收入征税的问题。
3
如何帮助全球南部国家?
一个包容性的税务合作体系可以妥善应对加强国内资源的挑战,使所有国家都能资助和促进与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的政策。
联合国主管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的副秘书长李军华在特设委员会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指出,“只有一个具有充分包容性的国际税收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
全球税收公约旨在确保大型跨国公司无论在哪里经营,都能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预计将为许多国家,特别是全球南部国家带来大量额外税收。
李军华说:“数十亿民众的生计和未来取决于政府能否为基本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服务和气候行动提供资金。”
李军华
联合国主管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的副秘书长
4
是否已就全球税收条约达成共识?
© 联合国图片 / 联大投票结果
没有。
发展中国家大多支持该条约,但一些工业化国家持保留意见,特设委员会在8月16日举行的投票就反映了这一点。
共有110个会员国对新条约的职权范围投了赞成票,44票弃权,8个国家投了反对票(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日本、新西兰、韩国、英国和美国)。
5
下一步怎么做?
特设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将提交联合国大会,大会将在9月开始的第79届联合国大会期间进行表决。
如果获得通过,联合国大会将由会员国领导的谈判委员会起草公约和两个议定书,该委员会将在未来三年内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根据职权范围,谈判委员会随后将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最终文本,供其在第八十二届会议第一季度审议。
这将意味着所有193个联合国会员国可在2027年就最终确定的联合国全球税务条约进行投票。该联合国条约需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然后开放供所有会员国签署和批准。
框架公约旨在促进
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
© 世界银行/Jonathan Ernst | 非洲加纳的一个港口。
联合国大会经济和金融委员会(第二委员会)2023年11月30日通过决议,决定"设立一个由会员国主导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政府间委员会,负责起草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的权限范围”。
这份获得绝大多数国家支持的决议强调,“需要制订一项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以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并使其具有充分包容性且更加有效”。
起草框架公约权限范围
决议提出,为此特设的政府间委员会应在2024年8月前完成其工作,并向第79届联合国大会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列入联合国框架公约的权限范围草案。
决议提请特设政府间委员会在拟订框架公约的权限范围草案时,考虑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优先事项和能力;采取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视角,考虑与其他重要经济、社会和环境政策领域的相互作用;同时考虑到国际税收制度需要有足够的灵活性和韧性,以确保随着技术和商业模式以及国际税务合作形势的发展取得公平结果。
激进的避税和逃税行为
联合国秘书长2023年7月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报告指出,近些年,人们日益认识到,现行的基于条约的规则由于在管辖范围之间分配收入和资本征税权,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打开方便之门。
同时,激进的避税和逃税行为侵蚀着信任、社会契约、财政健全、法治和可持续发展,影响到最贫困和最脆弱的人。
发展筹资与税收
在2023年9月举行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上,会员国表达出强烈的信念,致力于弥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筹资方面的危险缺口,而税收在弥合这一缺口方面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大会第二委员会同样确认,制订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也将有助于加快执行《发展筹资问题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缺乏单一协调机构
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全球合法性、资源和专业知识的实体作为国际税务合作的单一协调机构。在二十国集团支持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是讨论如何应对国际税收问题的一个关键论坛。
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已制定“双支柱解决方案”,其目的是处理对数字化和全球化经济征税的问题和限制有害的税收竞争。包容性框架目前有143个成员管辖区,其中包括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的126个。
然而,通过这一进程作出的改变不会充分消除一种更为普遍的不满,这种不满源自许多国家和利益攸关方长期持有的信念,即现有的税务条约规则没有为多国企业东道国及其产品市场国保留足够征税权。
非法资金流动问题
联合国秘书长在其报告中还指出,当前对充分包容、更为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的呼吁表明,各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决逃税、激进避税、洗钱和非法资金流动问题,并改善和建立对税收制度的信心。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此前曾发布报告称,非法资金流动给非洲造成的税收损失尤其严重。早在2014年,非洲因“避税天堂”损失的资金就估计达到96亿美元,相当于其总税收的2.5%。另据估计,每年有886亿美元以非法资本的形式离开非洲大陆,相当于非洲经济总量的3.7%。
亟需联合国进程
虽然每个国家都对自己的税务制度负责,但联合国的普遍会员制和合法性可以成为加强国际税务合作的催化剂,惠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当前,各方认为亟需在联合国层面开启一项进程,以期打造一个新的国际税收制度,既能尊重国家主权,又能反映当今世界市场运作和商业活动的真实方式,还能建立透明的国际税收规则和程序。
责任编辑:程浩
实习编辑:刘芳 郭佳芯
资料来源:联合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