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济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
征求意见稿
餐厨垃圾产生者的责任义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对其产生的餐厨垃圾负有分类并定点投放的责任和义务。
餐厨垃圾实行产生者付费原则。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应当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交至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并与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协议。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责任义务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
科学设置餐厨垃圾接收点并向社会公开,每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餐厨垃圾处理单位
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项目有关规定,取得各类审批要件,并按照国家标准处理餐厨垃圾。
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济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违法活动的诉和举报,并严格为投诉人或举报人保密。
1.电子邮箱:jyhjws@163.com
2.联系电话:0391-832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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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济源传媒•新媒体
编辑:牛银苗 校对:武丽霞
审核:孟路平 冯华
终审: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