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早间新闻快报】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

政务   2024-10-23 05:31   内蒙古  

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农历九月二十一
北风3-4级
-3℃~11℃


要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勇于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10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



开发区推动营商环境向“新”发力 向“精”提质

开发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汇聚起改革创新的攻坚力量,进一步增强发展新动能、塑造发展新优势。

加快打造开放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企业服务专区,设立企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建立由50余名“帮办代办员+审批专员+项目管家(秘书)+云坐席+首席代表”组成的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同时,建立党工委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实行项目会办、团队代办、部门联办、重点督办的“一联四办”帮代办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体大厅“四端协同”服务,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出发,为企业提供事项审批等全过程服务,减少企业在事项办理上的时间。

全力落实更有温度的惠企助企政策。结合自治区、通辽市政策落地工程,及时为企业项目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依托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围绕企业开办、项目建设、创业孵化、金融服务、法律服务、配套服务、物流服务、科技创新等14个方面,梳理近3年惠企政策信息,将政策按照类型、适应行业进行划分,为企业提供精准检索、政策解读、专项推送等服务,支持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惠企政策,同时帮助企业项目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不断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着力构建高性价比的要素保障体系。健全“问题诉求归集+流转派单处置+进度台账跟踪”的问题解决机制,通过包联干部实地走访面对面解难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诉求反馈等渠道,形成企业问题诉求清单,“一对一”逐个跟进协调解决,确保企业问题第一时间归集到位、受理到位、答复到位、解决到位。开通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专业服务98项,发布惠企政策76条,处理企业诉求128个。建立企业服务专区,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专属VIP空间,以围绕企业需求为核心,累计为仁恒·九里卿和、光明·天悦、团商慧聚仓储物流园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服务280余次,推动服务链条不断延伸、服务场景更加多元、服务质效再度提高。

开发区将继续聚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下功夫,想企业之所想,谋企业之所谋,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让城市与企业双向奔赴、彼此成就、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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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英才,为你点赞!

崔旭虹,现任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新城实验小学幼儿园、东风幼儿园园长。

她立足讲台34年,把儿童成长作为最高荣誉,先后荣获“全国教科研先进个人”“小学语文特级教师”称号。她带领全校93名一线教师通过互联网、钉钉软件,向1300多个农牧区家庭输送直播课程,先后荣获全国教体系统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劳动模范、通辽市名师、通辽市首届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为让农村孩子更好地加强体育锻炼,她四处奔走,使中国关工委第54所教育基地、皇家马德里基金会唯一一所通辽足球学校落户新城实验小学。全国“科创筑梦助力双减试点单位”“全国科技校园”“全国精神文明示范校”……一项项荣誉见证了她多年的付出与努力,也是她在这片朴实的乡土上书写的本色答卷:躬身教耘、桃李满园!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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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开发区新增1家3A级旅游景区。近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示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品牌评审结果,开发区成功创建一个AAA级景区——科尔沁民俗风情园。通过本次评定,目前,开发区A级旅游景区增加至3家,其中,3A级景区2家、2A级景区1家。科尔沁民俗风情园是以科尔沁文化为核心、以蒙古族风情为特色的文化旅游综合产业园区。经过十几年的精心打造,现已具备旅游观光、餐饮服务、民俗体验、文体娱乐、技能培训、自驾露营、节庆演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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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召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学习会。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工作举措,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与基层平安建设、重点矛盾化解、平安楼宇建设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活动平稳有序。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扫黑除恶线索联排联控联处机制,在问题分析研判、线索调查处置上形成紧密合力。要强化舆论宣传,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全面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法治氛围。

充电桩“联网通办”,打造购车办电新模式。国网新城区供电公司与辖区车企、经销商开展业务合作,打造车企、经销商“购车办电—装桩接电—充电服务—增值服务”一站式服务的新型运营模式,实现“买车、建桩、接电”并行服务,让客户购车无忧、充电无忧、出行无忧。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作,充分优化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布局,全面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进小区。

忙秋收手指被砸断,民警争分夺秒护送就医。“多亏了警察的及时帮助,要不是你们一路护送,街上车这么多,路我们也不太熟悉,不可能这么快到医院。”近日,开发区交管大队民警巡逻时接到指挥中心紧急指令,称有一名群众因干农活时不慎手指被工具砸断,目前血流不止,急需前往通辽市医院(西院)就医,若不及时救治,可能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接到救助后,民警立即联系救助人,并迅速接到求助车辆,警车开道,全程仅用6分钟时间便安全到达医院,为救治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



燃气安全“六字诀”请牢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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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5.5亿元,同比增长5.8%!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区生产总值17875.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46.0亿元,同比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9012.5亿元,同比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8017.0亿元,同比增长4.4%。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加快实施“六个工程”,全区经济实现稳步增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农牧业生产总体平稳。前三季度,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粮食生产形势较好,秋收工作有序推进;截至三季度末,全区生猪存栏634.6万头,同比增长6.0%;牛存栏948.4万头,同比增长3.0%;羊存栏6353.9万只,同比增长1.6%。前三季度,全区猪、牛、羊、禽肉产量199.4万吨,同比增长5.0%。

  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分三大门类工业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制造业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6%。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看,全区原煤产量9.5亿吨,同比增长4.6%;发电量599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钢材产量2550.6万吨,同比增长1.5%;稀土化合物和多晶硅产量分别增长2.4倍和1.2倍。其中,风力发电量110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9%。
  服务业持续恢复。前三季度,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6%。
  固定资产投资稳中加快。前三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1.0%,比1—8月提高0.6个百分点。分重点投资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2.3%,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9.8%,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2.3%,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2.2%,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65.4%。
  市场销售稳步回升。前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09.1亿元,同比增长3.4%,比1—8月加快0.2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3%。与此同时,全区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新能源汽车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63.5%、79.3%和89.3%。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24元,同比名义增长5.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70元,同比名义增长4.3%;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53元,同比名义增长6.4%。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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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能源汽车这些车型,减免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7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7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六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0月18日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纯电动汽车-乘用车车型如下: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专区,


设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专栏,


申请补贴、进度查询、操作指南……均可一键查看。


扫码即可申请↓↓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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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职工养老保险增加这一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暂行办法》提出,病残津贴月标准和支付期限根据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时的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等确定。病残津贴月标准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同步调整。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暂行办法》要求,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级人社部门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件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社会保险法要求,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两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24年9月27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对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下简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给予适当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第三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符合弹性提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第四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参保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按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第六条 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第七条 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应在待遇领取地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第八条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第九条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待遇按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条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流程按照国家现行鉴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因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能领取病残津贴的,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自上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 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预算。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查鉴定的病残津贴领取人员,自告知应复查鉴定的60日后暂停发放病残津贴,经复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恢复其病残津贴,自暂停发放之日起补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确定,可委托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从本人申请的次月发放病残津贴,通过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需经过参保人员本人工作或生活场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告知本人相关政策及权益。

第十三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本办法实施前,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病退、退职待遇,本办法实施后原则上继续领取相关待遇。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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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国成功发射天平三号卫星

我国成功发射天平三号卫星
10月22日8时10分,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使用长征六号运载火箭,成功将天平三号卫星发射升空,卫星顺利进入预定轨道,发射任务获得圆满成功。
天平三号卫星主要用于地面雷达设备标校和RCS测量,为地面光学设备成像试验和低轨空间环境探测监视试验提供支持,为大气空间环境测量和轨道预报模型修正提供服务。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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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预警


紧 急 预 警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诈骗分子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钱”或者“购买黄金"+"网约车投送"或者“快递邮寄黄金”的组合模式进行诈骗,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取款或购买实物黄金,通过网约车“快送""闪送”服务、邮寄、跑腿等方式送达,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款。此类诈骗可能在我市各旗县(市、区)发生,请我市居民提高警惕,特此预警。

案例一

10月初,居民吴女士在家中收到一个包裹,包裹内有一个广告单上称:扫描二维码可以免费领取洗衣液。吴女士有些心动,于是扫码加入群聊,并向管理员提供收件地址,果真有跑腿给其送一瓶洗衣液。随后吴女士便轻信对方,根据客服指引在指定平台进行20余笔小额刷单,都能正常提现。后客服告知吴女士,由于其信用良好已升级为代理,可以刷大单获取高额收益。由于吴女士银行卡限额,对方告知吴女士可以去金店购买黄金,邮寄给对方来领取任务奖励。于是吴女士先后两次前往金店购买黄金,以快递包裹和网约车投递方式寄送给对方。当吴女士想提现时,客服告知因操作失误,需要再次进行刷单才能解冻。于是,吴女士又根据对方指引,两次前往银行取现129402元,然后再次用网约车运送到对方指定地点。直到吴女士再次尝试操作提现仍失败后,才意识被骗,共计损失203175.8元。

案例二
9月15日,居民刘某接到一电话,对方自称其之前在“讲真平台”购买学习课程的费用可以退款,退款需要刘某通过基金平台投资的方式办理。后刘某在对方的提示操作下,以保密为借口,要求被害人通过“滴*打车”等方式,分多次委托司机将20万元现金送达外地指定地点,直至发现被骗,被骗金额20余万元。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1. 网约车、跑腿行业、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接到帮忙寄送实体黄金的客单,要及时问清当事人运送事由、运送物品种类并及时向分管业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对于运送现金、黄金的一律予以拒绝!

2.广大黄金经营商户要谨慎接受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规范收款流程,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不要因随意提供银行账户或收款二维码过账,而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工具。

3.各快递站点要加强员工管理及培训,查验登记快递包裹过程中发现个人连续邮寄大量黄金、手机、名贵烟酒等贵价物品的情况,请及时报警。

4. “96110”是全国反诈专线,如遇到“96110”打来的电话,说明你可能正在遭遇电信诈骗,一定要立即接听,防止被骗。如果发现自己已被电信诈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提高意识,谨防被骗!


通辽市公安局反诈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通辽市反电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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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上线!12306新功能→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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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售!很多人用过,快自查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

关于2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通告显示

这2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中

涉及染发、洗发、祛斑、隔离等产品

快来看看你买过没

或者你的购物车里面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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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

以便维权

如发现疑似违法产品

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随着“双11”网购促销活动的到来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

互联网促销活动和商品测评类营销信息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注意

1、理性审视消费需求,切勿迷信“种草”流量

针对某些主播、博主推出的各类“测评红黑榜”“必备好物清单”“避雷清单”等,应当多平台、多渠道进行比较,客观理性看待各类测评榜单和测评内容;针对“第三方测评”主播、博主提供的引流优惠信息,特别是所谓“无脑购入”“家人们放心冲”等具有强烈情绪和引导性质的标题、口号时,消费者更应保持清醒,聚焦自己和家人的真实需要,不迷信“流量”,不尽信“流量”。

2、关注主体口碑信用,以便维权追责有的放矢

不少“第三方测评”账号本身就经不起测评,许多是不能承担责任的自然人,让轻信“第三方测评”的消费者在情感上受挫,在消费维权上也面临难题。因此,消费者在浏览相关测评信息时,对于评论吐槽意见较多、带货推销倾向明显甚至有失公允的,要及时搜索查证、自觉远离;针对偷换测评概念、测评结果自相矛盾等涉嫌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保留证据向相关互联网平台和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3、留意宣称测评方法,避免“诚意”变“套路”

一些“第三方测评”账号披露的测评过程全靠主观评价,缺乏科学的测评方法,无法提供真实可信的实验凭证;一些博主、主播的点评话术充斥着“必入”“智商税”“谁买谁后悔”“错过等一年”等词句,看似情真意切,其实套路深沉,不仅误导消费者,有些还涉嫌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诋毁。消费者在浏览有关“第三方测评”信息和推荐产品时,要留意查验有关测评项目是否合理,测评信息或数据来源标注是否清晰,相关数据结论有无常识性错误或逻辑谬误,还可以翻阅查验该账号作者往期成果、点赞情况和网友评论留言,综合比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当心概念营销变味,警惕“跑偏”的“第三方测评”

部分“第三方测评”账号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公正客观和经营盈利的关系,为了商业利益变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为名行“营销”“带货”之实,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有少数博主、主播和经营者偷换检验检测指标项目概念或虚假展示检验检测报告,更有甚者直接伪造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推销涉嫌价高质次的仿冒、伪劣商品,一经查实均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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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 | 奕颖 冯娇 新曈 李婷
摄   像 | 佳华 韩木 徐鹏 世杰
通讯员 | 杨欢 王佳楠 崔子超
总   编 | 张晶晶 
编   辑 | 尤雪 赵亮亮
制   作 | 马晓静
邮   箱丨tlkfqc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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