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三个规定”,这些事请免开尊口!

文摘   2024-12-08 09:04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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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有个案子是你们分局办理的,帮忙打听一下案子进展到哪一步了?

这件案子,赶紧帮我跟法官打个招呼啊!


政法干警常常面临

一边是亲情、友情,一边是党纪、国法

的困扰和考验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统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注意

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这些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根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必须对他人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进行如实记录填报,否则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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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不要害了你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





想更直观了解

“三个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图读懂!




来源 | 重庆政法

编辑 | 张   博
排版 | 许   叶                    审核 | 满   宁、张   博
主编 | 陈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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