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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 月 1 日)晚上的一个重大新闻是,拜登总统在一再坚持不会赦免其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之后,终于还是无条件赦免了他,并利用职权撇开了多年的法律纠纷,其中包括因非法购买枪支和逃税而被联邦定的罪。
拜登在白宫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他决定对他的儿子“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期间犯下或可能犯下或参与的危害美国的罪行”给予行政赦免。他还说,他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是因为对亨特的指控出于政治动机,旨在在政治上伤害他。
拜登特赦儿子亨特的事情,先让我说句大实话:拜登的“罪”不是特赦,而是食言。换一句话说,拜登“虚伪”了。要是他也像川普一样,从一开始就不唱高调,就不会有这个“虚伪罪”了。难怪有人就是喜欢川普,说他不虚伪,哪怕直言要做犯法的事。
先撇开事情的来龙去脉,只说当前拜登的这个决定,总统特赦家人不乏先例,包括克林顿和川普。但这不应该是拜登特赦亨特的理由。说某事不光彩,不会因为别人也这样做就变光彩了。不过,要我说假设自己穿上拜登的鞋子,绝不会做同样的事,还真不敢。如果是个一般的“正常”孩子,也许还能狠狠心说“你咎由自取”。但对一个余生都将与毒瘾搏斗的孩子说“你去坐牢吧”,我很难想象任何父母下得了这个狠心。我不是为拜登辩护,这事怎么说也是不光彩那类的。我只说能够理解他。
亨特案的背景和一些细节
接下来必须也说说事情的来龙去脉。亨特的事情还真的有很多不公平因素。拜登所给出的理由都是真实存在的。
亨特犯法了吗?犯了:一,他在购枪的调查表格上撒谎,二,他逃税。而且他犯的罪都是白纸黑字那样的,逃都逃不掉。所以,陪审团给他定罪一点也不冤枉,也没做错。这是陪审团的责任。
亨特的问题是,他不该被起诉。是的,我没笔误,我就是说他虽然犯了罪却不该被起诉。这也是拜登举出的理由。
美国是一个允许选择性执法的国家。如果对任何犯罪行为,不分巨细都执法,那是对执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美国在很多地方都是选择性执法的。比如,抽查税时,把富人这个群体作为重点就是比较合理也更有经济效益的选择性执法。高速公路上超速的人一大把,但真正被抓超速的,往往是超速太严重,或者是开车行为特别不合规矩的。这样的选择性执法都是我们认为可以接受的。不能接受的选择性执法,是那种专门针对某个族裔、社区、性别等特殊群体的,这属于歧视,非但不再是合理的选择性执法,而且这种选择性本身属于违法行为。
既然允许选择性执法,司法部门是否决定将案子提交给大陪审团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这里面存在一个公平与否的问题。一个负责任的检察官,在考虑是否指控时,需要参照常规和惯例。
我们不妨看看在决定是否要因“邮件门”起诉希拉里时,当时的 FBI 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是如何做决定的。科米在对此事公开发表的一个声明里这样解释:
“虽然我们没有发现明确的证据表明克林顿国务卿或她的同事有意违反关于处理机密信息的法律,但有证据表明他们在处理非常敏感、高度机密的信息时极其粗心。”
“虽然有证据表明可能违反了有关处理机密信息的法规,但我们的判断是,没有一个合理的检察官会把这样的案件提交法庭。检察官在提出指控前必然会权衡许多因素。有一些明显的考虑,如证据的强度,特别是关于意图的证据。负责任的决定还考虑一个人的行为背景,以及过去如何处理类似的情况。
“在回顾我们对处理不当或删除机密信息的调查中,我们找不到一个支持根据这些事实提出刑事指控的案例。所有被指控的案件都涉及一些组合:明显有意和故意不当处理机密信息;或大量材料被暴露,以支持对故意不当行为的推断;或有迹象表明对美国不忠;或者是阻挠司法的努力。我们在这里没有看到这些东西。”
就是说,“过去如何处理类似的情况”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这也很好理解,执法部门的行为应该有合理性,持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否则,人们就有理由怀疑其中有猫腻。那么,亨特案的情况,按照惯例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来看看当初传言的亨特的认罪协议所引发的各种反应:
前联邦调查局总法律顾问、NBC新闻撰稿人安德鲁·魏斯曼(Andrew Weissmann)针对亨特的认罪协议在推特上(现在已变身为“X”)写道(上图):“像这样的税务初犯很少被指控,被判入狱的更是少之又少。令人遗憾的是,虚假枪支申请也几乎从未被指控或判刑。因此,这绝对只是苛刻,不是宽大。”
前联邦检察官雷纳托·马里奥蒂(Renato Mariotti)对此表示赞同。他的推文说,如果这里有任何特殊待遇,那么就是“亨特·拜登受到了严厉的对待——这些罪行很少受到指控。”
即使保守派律师也无法反驳。我在 CNN 上看见一个自由派律师和一个保守派律师为此辩论,那个保守派律师反驳说:“谁说没有人因为虚假枪支申请被起诉或判刑?我经常看到这样的案子。”然而,他后面又跟了一个尾巴,不得不承认:“当然,那都是同时还有其他罪行,单独为了这个被起诉,我的确是没见过。”
前联邦高级检察官、美国缉毒署代理署长、现任NBC新闻法律分析师查克·罗森伯格(Chuck Rosenberg)指出,“持有毒品上瘾者”的指控只被“零星”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亨特·拜登的案件中使用不当,因为每个案件都需要根据具体个案进行评估。
前联邦检察官、NBC新闻法律分析师保罗·巴特勒(Paul Butler)说,亨特·拜登达成的协议对总统之子来说是一个体面的结果,但并非川普及其盟友所说的“优惠协议”。
总而言之,没有一个专家能够提出一个单独因为亨特所犯的罪被提起公诉的实例。那么,科米提出的惯例准则,就为不指控亨特提供了理由。
还有很多人指出,对亨特这样一个非官方人物指定特别检察官的做法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要说这不是“特殊待遇”都难。
川普换 FBI 局长是比报复更严重的事情
相信川普的一贯言论也是促成拜登下决心走出这一步的原因。川普在竞选期间就一直说,胜选后他会实行报复,亨特自然是首选目标。而他提出打算任命卡什·帕特尔(Kash Patel)担任联邦调查局局长,更让人看出他不仅是说,而且真的打算做。帕特尔是川普的忠实拥护者,曾发誓要打击川普的敌人。如果想知道这个任命有多糟糕,只需要了解曾经发生的一件事:川普第一任总统期间就曾经有任命帕特尔做 FBI 局长的想法。当时的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P. Barr)面对白宫幕僚长说:这事要发生,“除非我死了”。
但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强调,川普要让帕特尔取代还有三年任期才结束的现任 FBI 局长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情。这要从 FBI 的建立和第一任局长约翰·埃德加·胡佛(John Edgar Hoover)说起。
胡佛曾是 FBI 的前身 BOI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局长。他协助建立了 FBI,并成为第一任局长。但他这个一任一直做了近 48 年。在此期间,他不仅不断扩大了 FBI 这个机构及其权力,而且还秘密滥用手中的权力。他被发现经常违反 FBI 自己的政策和其负责执行的法律,利用公权骚扰和破坏持不同政见者,并利用非法监视、窃听和入室盗窃等手段广泛收集官员和普通公民的信息。胡佛因此积累了巨大的权力,能够恐吓、威胁和控制高级政治人物。
1969 年 1 月尼克松上台时,胡佛已满 74 岁。多少任总统想撤换他,在华盛顿特区,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位年迈的联邦调查局局长应该退休,但他在国会的权力和朋友关系仍然非常强大,所有人都因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逼迫他退休。胡佛一直担任 FBI 局长,直到 1972 年 5 月 2 日在华盛顿家中因心脏病突发去世。
1976 年,针对胡佛的长期任期和水门事件,国会通过对 1968 年《综合犯罪控制法》的修正案,将未来联邦调查局局长的任期限定为 10 年。这个法案目的是双向的,一是避免再次发生胡佛那样的超长任期,致使 FBI 局长掌握过分的权力。另一方面,“这是国会为使局长免受政治压力而规定的一个不同寻常的长任期”。就是说,尽管每个总统可以任命自己的司法部长,FBI 局长又在司法部长手下工作,但 FBI 局长有相当的独立性。这也是权力制衡的机制之一。
从那以后,到川普之前,美国总统都是延用 FBI 局长直到其任期结束,除了克林顿。而克林顿解雇了从前任继承的 FBI 局长,也仅是因为即将离任的布什政府留下了一份司法部报告,指责这位局长道德失范。(克林顿曾试图哄骗这位有污点的局长主动辞职。在哄骗失败后,克林顿才采取行动。)
但这个规矩在川普手里被破了。虽然川普第一次上任时留用了当时的 FBI 局长科米,但为了终止 FBI 对川普与俄罗斯关系的调查,川普还是提前解雇了科米。当时,川普的顾问让川普相信,承认自己的真实动机会引发巨大的丑闻。相反,川普政府试图提供了一个看似更中立的解释:科米在调查希拉里的过程中有处理不当行为。这种欺骗性的合理化解释——穆勒报告权威地推翻了这一故事——并没有平息人们对川普安插心腹担任联邦调查局局长的计划的愤怒和不安。当时,即使是川普的支持者也仍然宣称,FBI 局长必须不是对总统唯命是从的人。直到川普选择了一位政治上独立的候选人来接替科米,事态才得以平息。这个科米的继承人雷,在拜登政府执政的四年中一直留任至今。
现在,川普打算要去除司法部门高管中雷这个司法独立的最后屏障。没有特别的理由就撤换 FBI 局长,是公然废除1976 年《综合犯罪控制法》的修正案,是在走回胡佛时代。为此,《大西洋月刊》发表了标题为“比水门事件更严重的宪法危机——川普提名卡什·帕特尔有可能将联邦调查局变成总统个人权力的工具”的文章(上图)。希望这个警钟能够帮助参议院阻止 FBI 局长被替换。退一万步说,不要任命帕特尔这种川普的应声虫。
拜登在这样的消息传出后走出赦免儿子这一步,也许不是时间上的巧合。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很多人说,这下川普就更有理由特赦他想特赦的人了,比如,因参加 1 月 6 日国会山暴动被判罪的人。可是,川普难道还需要理由吗?他不是一直在这样说吗?
其实,看一下川普在他第一任上特赦了什么人,才是对拜登和川普特赦的最好比较:
斯蒂芬·班农(Stephen K. Bannon):川普的前白宫首席战略师,曾负责川普 2016 年总统竞选的最后几个月,他与其他三人一起因电信欺诈和洗钱共谋罪被起诉。检察官指控班农的“我们筑墙”众筹活动从川普的支持者那里筹集了超过 2500 万美元,并将数十万美元用于个人开支。班农获得了川普的完全赦免,不必再接受审判。
罗杰·斯通(Roger Stone):斯通是川普的长期朋友和顾问,他于 2020 年 2 月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这起充满政治色彩的案件中,总统与他的司法部长产生了分歧。斯通被判犯有七项重罪,包括向国会委员会宣誓后撒谎,以及威胁一名证人,因为该证人的证词会揭穿这些谎言。
川普先是为斯通减刑,并随后赦免了他。
迈克尔·弗林(Michael T. Flynn):弗林是前国家安全顾问,曾两次承认就他与一名俄罗斯外交官的谈话内容向联邦调查局撒谎,司法部长巴尔曾试图终止对他的起诉,他是川普通俄门调查中唯一被定罪的白宫官员。他后来获得川普的总统特赦。
保罗·马纳福特(Paul Manafort):现年 71 岁的马纳福特因在前苏联工作期间参与了长达十年、价值数百万美元的金融欺诈计划,于 2019 年被判处七年半监禁。由于新冠疫情,他于 2020 年 5 月提前出狱,在家休养。同年 12 月,他被川普特赦。
当然,川普说被他特赦的人都是遭受了政治迫害,被不公平对待了。但如果去关注每个案子但细节,不难发现,这些人被定罪都是证据确凿。川普离任时分别担任两个众议院委员会主席的众议员杰罗德·纳德勒(Jerrold Nadler)和卡罗琳·马洛尼(Carolyn B. Maloney)就表示,“没有任何其他总统出于如此明显的个人和利己目的行使宽大处理权”。
拜登在是否特赦儿子这件事上食言了,行为也不光彩,包括让很多支持民主党的人失望了。而且我要说,这事最不好的影响是,让人以后难以相信政客的承诺,特别有损民主党的声誉。但如果您认为川普的言行都没毛病的话,那可还真不是一点点的双标。
川普大概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为罪犯开释的总统,也是第一个不考虑政治影响,大量特赦那些任何别的总统都不敢特赦的人。说不敢,是因为,那些罪行都是拿不上台面的,而且都是因为政治原因和个人恩惠才特赦,等于是把总统的特赦权利作为政治工具。他甚至就敢公开把特赦作为诱饵去吸引选民。
把总统的特赦权力和 FBI 这个司法工具,当作总统的私人武器,这才是最危险的事情!美国正在经历一场宪法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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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bcnews.com/politics/donald-trump/full-list-trump-s-last-minute-pardons-commuted-sentences-n1254806
https://www.nytimes.com/article/who-did-trump-pardon.html
https://www.theatlantic.com/magazine/archive/2022/12/j-edgar-hoover-fbi-influence/671900/
https://www.theatlantic.com/politics/archive/2024/12/trumps-fbi-kash-patel/680840/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_Edgar_Hoover
https://www.fbi.gov/news/press-releases/statement-by-fbi-director-james-b-comey-on-the-investigation-of-secretary-hillary-clinton2019s-use-of-a-personal-e-mail-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