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通社报道,在过去两年里,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注销了至少40亿加元的税金。其中,甚至包括价值超过1千万元的大额账户。加拿大税务局的记录显示,这些拖欠的税款被定性为“无法收回”,原因包括欠税人已死亡、已破产,或者定居在加拿大境外。在其他的一些情况下,税局官员判断一些税金的追讨成本太高,不值得收回,或者同欠税人达成了某种共识。
税局表示,他们已经尽了一切努力收回拖欠的税款,但是联邦新民主党(NDP)对此表示质疑。财政评论员兰金(Murray Rankin)在阅读这份记录后表示,税局应当追踪那些离岸欠税,但他们却并没有这么做。
新披露的税局记录时间跨度为2013年1月12日至2014年10月10日,在此期间超过40亿元的拖欠税款被一笔勾销。出于隐私保护,相关的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在记录中被隐藏。
联邦税局发言人Magali Deussing在一封邮件声明中表示,关于决定一个账户是否无法收回以及可以注销,是基于财务管理法(Financial Administraion Act)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比如破产法。根据法律规定,账户只有在“没有合理的讨回可能”时,才得以提交注销申请。
这份被“和谐”过的税局记录中指出,不可收回债务委员会(Uncollectible Debts Committee)在做决定之前会审查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显示,在去年7月至10月之间,至少有两笔被勾销的欠税价值超过千万元。
Deussing表示,利用离岸账户避税、逃税,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而非加拿大特有,而且联邦政府在最新的预算案中已经增加了处理此类案件的资金。她还强调,债务被勾销并不意味着纳税人的缴税义务被消除,若寻获欠债人,或这欠债人的财务状况有所改善,税局有权在未来继续追讨这些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