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只有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全市各地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主动作为、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纠治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以公平竞争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本期推出的专题是射阳县市场监管局推进“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制度,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经验做法,供各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推进“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制度 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01
压实责任,高位推进并联审查。
射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镇区、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精心组织推进,着力维护公平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县市场监管局定期牵头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扎实推动“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工作。各部门、各镇区每月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梳理出台的文件清单和目录,确保符合全县“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要求。
02
统一标准,有效落实“应审尽审”
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政策制定机关和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必须按规定进行“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避免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条款,严防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其中,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明确由起草部门内审后,提请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司法局进行“并联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县政府审议。
03
建立机制,不断优化内审流程。
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和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建立“四把关”流程,即起草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审、监测评估系统风险评估、法制或内部特定机构复核,提高内部审查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按照并联审查要求,凡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在提请合法性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否则合法性审查部门不予接收。制度出台以来,射阳县各部门共计审查增量文件81件,自审率100%。
04
精简环节,助力提升会审质效。
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落实公平性、合法性“双审”要求时,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只需将初审后的文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佐证材料、公平竞争审查表等资料提交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后,将相关材料及审查结论一并推送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对公平竞争相关内容不再另行审查。制度执行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联合审查增量文件43件,同比增长258%,共提出会审意见17件,既提升了审查效率,也保证了审查效果。
05
加强培训,锻造专业审查队伍。
将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政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全面提升政策起草部门审查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选派本单位公职律师,作为县公平竞争政策专家库成员,负责“并联审查”工作,并为各单位“双审”政策指导培训、有效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先后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服务13次,培训审查人员117人次,通过开展跟班学习、结队指导、资质提升等活动,有效提升“双审”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
自“公平性、合法性”并联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射阳县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双审”率达100%,审查时间较之前平均缩短2个工作日,促进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有力打造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审稿:市局应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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