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0月22日,欧洲专利局(EPO)与德国弗劳恩霍夫系统与创新研究所(Fraunhofer ISI)合作发布《欧洲大学在专利和创新中的作用》(The Role of European Universities in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研究报告,揭示了大学在发明专利和商业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该研究基于1,200多所大学及其知识转移办公室(KTOs)近20年来(2000—2020)的数据,分析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的结构性变化,以及欧洲各国创新体系之间存在的差异。
技术突破和创新被公认为是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因此,针对大学开展的研究作为确保国家竞争力的杠杆日益受到关注。但是,对于以教育和学术研究为主要任务的大学来说,将知识转移到市场通常具有挑战性,尤其对欧洲大学而言更是如此。与其他发达经济体相比,欧洲在将科学转化为商业活动方面往往面临困难。市场和政策分散、大学研究生态系统缺乏资金以及“欧洲悖论”已成为大多数欧洲国家和欧盟层面的核心政策话题。
专利是技术转移的关键工具,也是知识从大学向市场扩散的有力指标。近几十年来,学术研究人员对欧洲专利申请的贡献稳步增长,现已超过EPO申请专利总量的10%。关于这些发明如何得到保护并最终进入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模式。
直接和间接学术专利申请[1]的区别为了解现有的知识传播渠道提供了重要视角。间接申请通常由公司提出,因此更有可能满足产业的直接需求。相比之下,由大学直接申请的专利更有可能以科学为基础,但它们仍需要找到一条商业化之路。该报告揭示了欧洲在将先进科学研究商业化,和促进颠覆性创新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 过去二十年中,欧洲大学对欧洲专利制度的影响稳步增长。2019年欧洲申请人向EPO提交的所有专利中,超过10%来自大学。
该研究将欧洲学术发明专利申请作为衡量欧洲大学专利活动的参考指标。除了大学提交的直接申请外,还包括由公司提交且涉及大学研究人员的间接专利申请。这些间接申请通常源于研究合作、创业或非正式的知识转移。
近几十年来,欧洲大学的直接和间接专利申请占比稳步上升,从2000年占欧洲专利申请总量的6.2%增至2019年的10.2%。从这一时期的整体来看,仅三分之一的学术发明是由大学直接申请的。但随着欧洲大学知识产权政策的转变,直接申请的学术发明比例急剧增加。2019年,直接申请的专利占学术专利的45%,高于2000年的24%。
2. 欧洲超过1,200所大学向EPO提交了专利申请,形成多样性格局。
在申请专利的大学数量和学术专利数量方面,德国和法国位居领先地位,其次是英国和意大利。瑞典、瑞士、丹麦、比利时、芬兰、奥地利和比利时等国的大学平均学术专利数量更多。近三分之二的大学(62%)每年提交的专利申请不足一项,仅占欧洲大学专利申请总数的8%。这些通常是规模较小的大学,其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工程相关技术领域(如土木工程、机床)。这类大学在中欧和东欧国家的比例较高,但其学术发明占比相对较小。
相比之下,5%的大学[2]占据了专利申请总量的一半;2000—2020年,这些大学的专利申请量均超过250项。因此,这些大学更有可能为学术发明申请专利,它们拥有专业人员、经验丰富的KTOs,并致力于从中获得知识产权收入。它们的专利组合通常涉及广泛,同时也是唯一一类特别专注于科学领域(如视听技术、电信、纳米技术或制药和生物技术)的大学。
3. 多数国家倾向于推动大学申请学术发明,其他申请人的学术专利申请有所减少。
大多数国家的大学直接申请专利的占比有所上升,反映出学术发明所有权在向大学转移。这得益于促进学术发明商业化的改革支持,如废除教授特权。但因各国大学制度结构不同,导致立法和应用存在差异。一些主要欧洲国家(丹麦、瑞士、比利时、德国)的研究人员人均学术专利数量下降,这与研究生产力普遍下降的情况一致。
欧洲国家在学术专利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瑞典和其他北欧国家的模式不同,其研究人员的人均学术专利数量较多,但大学直接申请的学术专利(通常引用很高)比例很低。相比之下,法国和比利时等国大部分的学术专利是由大学申请,且通常与公共研究机构(PROs)合作申请。
4. 大学与其他研究伙伴的合作申请揭示了国家层面上密集的合作网络,其中大型研究机构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
合作申请标志着密切的合作研究关系,其中涉及详细的专利利用协议。2015—2019年,这些专利申请占欧洲大学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的36%,并且多数是与本国其他研究机构合作申请的。法国的合作申请比例非常高(近80%),比利时(45%)和意大利(39%)仅有约三分之一以上的直接专利申请涉及合作申请人。法国大学的主要合作申请人通常是大型PROs,如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和国家医学研究中心(INSERM),大学实验室也隶属于这些机构。
另外,PROs在法国合作申请网络中占据核心。大型专业实验室也与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和马克斯·普朗克科学促进学会)、比利时(IMEC、VIB)、西班牙(CSIC)和意大利(CNR)的大学合作申请。其他组织(如研究医院和基金会)也经常与欧洲大学共同提出申请。
5. 四分之三的间接专利申请人与学术发明人所在大学位于同一国家。80%的间接申请由公司提出,中小型企业占三分之一。初创企业单独或与大学合作申请的学术专利占总数的12%。
2015—2019年,间接申请占多数国家学术专利的40%~70%,但瑞典(2%)、芬兰(9%)、匈牙利(7%)和丹麦(29%)的大学申请倾向较低。总体而言,76%的间接专利申请人与学术发明人所在大学位于同一国家,15%来自其他欧洲国家(其中欧盟27国占11%)。大学发明人的间接申请中,约80%由公司提出,其中33%为中小型企业。TOP 25的共同申请人占学术专利的32%,包括六家大型国家PROs和跨国公司。西门子、爱立信、诺基亚和华为等均与欧洲大学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大学研究也对初创公司有利。超过1,500家欧洲初创公司申请了12%的学术专利,其中75%的学术发明来自欧洲顶尖的25所知名大学。
6. 大学的专利足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产业生态系统。
在欧洲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大学研发的学术专利较多,主要得益于与产业界的合作和技术转让;2000—2019年,向EPO提交大量专利申请的大学多集中于此。但是,这些地区产业申请的专利数量远超学术专利。
相比之下,在人均GDP较低的中欧和东欧地区,大学的专利申请和学术专利产出较少,但它们在当地专利申请中占据较大比例,且这些专利往往由合作公司申请。这些欧洲大学对当地创新生态系统和智能专业化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1] 该研究调查了“学术专利”,即源自大学或 KTO的申请,其中有一名或多名指定发明人是学术研究人员。此类申请可以由大学和/或其KTO(“直接学术专利”)提交;或由研究人员、衍生公司、资助机构或其他公司提交(“间接学术专利”)。
[2] 这些大学包括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牛津大学、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哥本哈根大学和米兰理工大学等。
赵颖会 编译,王锦林 校译
来源: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patenting-european-universities-rise
https://link.epo.org/web/publications/studies/en-the-role-of-european-universities-in-patenting-and-innovation-executive-summary.pdf
原文标题:The Role of European Universities in Patenting and Innovation
检索日期: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