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北仑区道路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零时起,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违法抓拍,现予以公告:
一、以下路口电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垛子岭路与太河南路路口西口
2、乘海路与明月路口东口
二、以下路段卡口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00:00-24:00禁止专项作业车、三轴及以上货车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美的大道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60米路段(北向南)
2、鸿海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30米路段(北向南)
3、问津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260米路段 (北向南)
4、七星南路与康达路路口往南140米路段 (南向北)
5、七星南路与康达路路口往南140米路段(北向南)
6、梅峰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80米路段(南向北)
7、港通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140米路段 (南向北)
8、港通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140米路段 (北向南)
9、港城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60米路段(北向南)
10、港城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60米路段(南向北)
11、港浦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80米路段(南向北)
12、梅东路与问津路路口往西160米路段 (东向西)
13、梅山大道与问津路路口往西350米路段(东向西 两套)
14、梅山大道与问津路路口往西350米路段(西向东 两套)
15、问津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260米路段(南向北)
16、梅峰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40米路段(北向南)
17、成海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40米路段(南向北)
18、成海路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40米路段(北向南)
19、美的大道与梅山大道路口往北60米路段(南向北)
三、以下路段,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1、连岛路与乘海路路口斑马线(南向北)
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内容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6日
一 审 | 夏凯浩
二 审 | 陈 拓
核 发 | 周卓一
来 源 | 北仑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