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韵酒趣 | 从“酒囧”到“酒仙”,古人理性饮酒的修炼轨迹

美食   2024-11-20 15:36   北京  


李白斗酒诗百篇,武松十八碗徒手杀虎,至今广为流传的饮酒故事显示,古人不管文道还是武行都很能喝酒,这也导致酒徒们往往喜欢把人的酒量跟才华、能量划等号。但现实生活中蛮不是那么回事儿。例如李白、武松等酒量惊人的豪饮者固然有,而实际上大多数还是酒量平平之辈,而且多数是“酒囧”之徒,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以酒为名,创造出一段段流芳古今的佳话。





例如曾经写过“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和“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的北宋文学家苏轼,酒量就极差。据他自己说,世界上没有比他酒量更差的人,只要闻见酒味都会醉。所以每次宴席上,他看着别人喝得酣畅淋漓,自己也跟着很嗨皮。但他又说,对酒的痴爱也没有人能够超过他。他可以终日饮酒而不醉,当然是细酌慢品的节奏。他长期坚持不懈地“锻炼”酒量,后来终于可以喝“五合”(酒精含量约等于一瓶啤酒)了。而且他还酷爱酿酒,不管到哪儿都会带上酿酒的工具和原料,而且所到之处还喜欢向当地有名的酿酒师请教。数十年的经验积累之后,他还著有一本《东坡酒经》。

苏轼的词豪放杰出,是北宋豪放词当之无愧的顶峰,而且家喻户晓的作品中多有醺酣之态。所以,没有人会怀疑他是一代酒仙,而实际上他最初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囧”。但他从“酒囧”到“酒仙”的修炼轨迹,不是以酗酒为代价,而是得道而忘酒、得意而忘形的过程。





还有一位有名的“酒囧”,就是明代文豪袁宏道。据袁宏道自己说,他是听见酒就走不动的人,经常招呼酒友流连于酒肆之间,动辄通宵达旦。袁宏道很少醉过,许多人以为他酒量很大,但亲密的挚友都了解,他的酒量其实很小,连一蕉叶也喝不下去。

他认为喜欢喝酒是人的天性,但很多酒徒喝醉之后形态丑陋、言行粗鲁,是因为不懂饮酒的礼法,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饮酒行为。于是他专门编写了一篇《觞政》,把古代典籍里简明实用饮酒礼法节选、编辑出来,又加上了自己的经验。他认为所有喜欢喝酒的人,都应该掌握其中的规则和礼法。

《觞政》堪称中国酒礼文化的经典总结,全文两千余字,十六节,系统阐述了作者对于理性饮酒、文明饮酒理解和方法,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借鉴意义。小编节选例举如下:

理性饮酒关键在令主

(令主即酒司令) 今天的酒司令一般以劝酒为主,目标明确、方法多样,目的是渲染宴席的气氛,烘托主人的热情,但这显然不符合理性饮酒的要求。《觞政》认为酒司令的任务不仅要调节气氛,还要制定合乎礼法的饮酒规则,保证大家饮酒有度,形容得体,而且对于违法酒令的人要严惩不贷。

选择酒友很重要

喝酒如交友,交友不慎会吃亏,而一场愉快的饮酒,选择酒友自然也同等重要。《觞政》把适合一起饮酒的朋友分为十二个类别,总结起来,大致就是诚恳、开朗、聪慧、和善、幽默、儒雅、诗性和有自制力的人。今天看来,这十二种分类依然很有道理。

饮酒要注重仪态

饮酒要把握分寸,高兴时节制,疲劳时休息,倦怠时说笑;饮酒的礼法,既要轻松,又能治乱;对新交的朋友要真诚;遇到志向和情趣不同的人就退席等。

饮酒要讲究时令和场景

饮酒的目的是享受惬意、彰显自由、获取快乐,因此饮酒的时光和场景很重要。所以《觞政》对于适宜饮酒的时令、场景、礼乐一一作出建议,这些建议均与惬意的意境和诗意的意蕴相关。

饮酒一定要选择场合

《觞政》认为饮酒有“五合”、“十乖”之分。五合,就是可以愉快饮酒的五种条件。十乖,则是导致饮酒不欢的十种原因。五合所讲的是适意、自然地饮酒。而十乖所讲的饮酒不欢的原因,今天很多的宴饮场合都普遍存在。

与之相对应,《觞政》也提出欢愉的饮酒场景有13种,而饮酒不欢欣的场景则有16种。这29种饮酒场景的分析方法,今天看来仍然很实用。人们可以据此来判断一场酒宴是否欢愉,从而决定是留下还是离开。

小饮也疯狂

袁宏道酒量极小,但如果意味禁锢自己饮酒,必然会给酒友带来不悦。于是他创造了“小饮成狂”的一整套方法。他提出,同席饮酒必须气氛活跃,所有人都不能避闪退让,否则一隅不悦,全席不欢。但饮酒的方法要因人而异:酒量大的人可以凭借自己的酒力,豪饮者可以借助酒令游戏,善谈者可以用锋利的言谈,有才学的可以现场赋诗作词,有智谋的可以与对手较量谋略,但前提是不必勉强,使身心受累。

袁宏道所讲的“小饮成狂”,总体而言是通过各种方式娱乐方式延长饮酒的时间,减缓饮酒的节奏;狂的不是酒量,而是大家以酒为媒,各展其才,进而达到酒以合欢的目的。其实民间也有很多相似的方法,例如少数民族、西北地区的饮酒歌,喝一碗酒唱一首歌,宾主皆大欢喜;浓烈的气氛之下,饮酒者心情畅快,身体酣热,本身也有利于分解酒精。

违令者受刑

在古代社会,不合礼法的饮酒行为是要遭受刑罚的。《觞政》例举说,态度傲慢的要处以墨刑,故作媚态的要处以刖刑,颐指气使的要处以宫刑,讥讽他人者受械刑,借酒骂座的将受罚劳教或流放,而借酒发疯又虐使他人的将被处以杀头。至于其他不合礼法的饮酒行为,处罚的方式也各不相同。《觞政》总所讲的这些刑罚显然是把历代酷刑汇总而成,同时也有作者的理想成分在其中,也有可能上述“刑罚”只是一种游戏的方式。但非理性的饮酒应该受到刑罚,却早已经深入人心。

总之,在中国主流的传统文化中,无论是酒以合欢的群饮,还是对酒当歌的独酌,都是注重精神情感的愉悦或者艺术境界的自我实现,都是抵制非理性、不文明的饮酒方式和生活习惯的,而“中”与“和”的礼法则是实现理性饮酒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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