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的工作要求,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2024年11月28日,渝水法院聚焦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和涉金融案件,开展“余执亮剑”之十一月风暴暨“终本出清”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六点,渝水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按照既定预案,迅速出击,驱车奔赴各街道,对14起目标案件展开“地毯式”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释法明理、沟通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有能力而心存侥幸、不愿意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让其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对于愿意配合的被执行人,积极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让执行工作更有温度。
案例一:强力震慑促履行
2019年2月,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孙某发放借款1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届满后,孙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农商行多次催收借款无果,于2020年7月18日将孙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孙某应偿还农商行本金1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孙某拒绝履行,农商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孙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人也一直下落不明,经当事人同意,执行法官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早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在家的线索,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孙某仍不为所动。执行干警当即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面对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10000元案款。
案例二:善意执行破“坚冰”
张某与王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裁判,王某需要支付抚养费12万元,然其一直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渝水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并依法送达传唤材料,但王某仍拒绝履行,并前往外地不见踪影。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提供王某已返新余的线索后,立即前往其所在地顺利找到王某。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讲清 “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劝说双方从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的角度进行协商,最终两人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次集中行动共入户14户,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执行完毕8件,达成和解6件,执行到位案款19万余元。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渝水法院将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文字 | 洪佳卉
图片 | 渝水法院执行局
编辑 | 许 雯
校对 | 汪真宇
核发 | 吴钰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