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庭审进校园 普法零距离

政务   2024-09-30 18:05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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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祖国的花朵,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雨露的滋养与呵护。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学校教职工管理职责行使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近日,沂源法院东里法庭将一场人身伤害案件的庭审活动开进了沂源县某小学,为学校教职工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课。



      本案为一起发生在同班小学生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杜某某在教学楼走廊奔跑时不慎撞到原告江某某,并将其右脚踩伤,该班班主任在接到现场同学汇报后前去查看了解情况,后原告家长带原告江某某进行检查与治疗。事故发生后,学校组织原、被告家长进行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在本案立案后,主动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并积极开展沟通调解工作,细算诉讼风险五笔账,但双方家长仍未能平复心情,矛盾激烈,在调解未果并与学校沟通后,决定将流动法庭开设在学校内,审案的同时以案释法,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本次开庭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进行了审理,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高效流畅,旁听教职工全程神情专注,仔细记录,同步思考。

      在庭审最后,承办法官说道,原被、告双方均为未成年孩子,今后还将继续在同一班级就学,虽然这起不幸事件的结果已无法挽回,但双方家长不应将仇恨撒向对方,过度的谴责与怨恨无异于矛盾的解决,更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遮上阴霾,法庭希望双方孩子和家长能够摒弃怨恨,多考虑孩子善良的天性,多加教育,引导其朝着健康、团结、有爱的正确道路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孩子树榜样、为学校立标杆。最后,本次开庭在一声庄重的法槌敲击声中结束。

      法治护航,让法治的种子扎根到每一个教育行业参与者。下一步,沂源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延伸法治宣传触角,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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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东宝、宋健

辑:刘金明

责编:黄旭东

审核:逄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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