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向往,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重庆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大家进一步了解《实施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2023年12月,民政部等部委办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2024年8月26日,国务院以“实施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主题,进行第九次专题学习,李强总理强调要“开展大规模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吸引力”。重庆目前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率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当前全市养老服务人才数量质量与任务要求还不匹配,招人难、用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性政策,破解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难题。为此,我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出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壮大养老专业人才队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推动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民政部等部委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着力加强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规模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以发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为加快建设西部养老服务高地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到2027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达到2.5万人,人才素质规模与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到2029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达到3万人,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设置养老管理、养老服务、康复护理、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用品制造等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全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
《实施方案》明确了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专业教育培养、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完善养老医护政策、支持养老社工建设、优化养老岗位配置、拓展职业发展渠道、建立养老人才信息库、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完善激励褒扬机制12项工作举措,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在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方面。将引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到养老服务岗位就业,支持家政、物业、医务人员等人才转岗养老行业,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发就业见习岗位。
(二)在人才培训培养方面。将支持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联合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将养老服务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职业教育扶持专业范围。到2027年,全市建设10个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才2万人次,鼓励发展“互联网+培训”新模式。
(三)在完善专业人才政策方面。将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生和护士到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或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社会工作科室,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7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四)在优化养老岗位配置方面。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化经营管理等岗位配置,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按要求配比养老护理员,按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配强养老院院长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管理人才,积极拓展养老顾问等岗位。依规配齐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物业保障等工勤岗位。
(五)在破解人才发展瓶颈方面。将开展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组织开展养老照护职称评定,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到2027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证率达到60%。
(六)在强化人才管理激励方面。将推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专家等智库,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行为,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表彰在养老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支持用人单位依托技能带头人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答:划分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养老管理人才队伍三类。
答:开展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推行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将养老护理纳入专业职称范畴,制定专业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养老照护职称评定工作。
答: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入职补贴、企业年金制度。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如:九龙坡区对进入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养老、护理专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入职满3年后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本科以上10000元、专科(高职)5000元。
答: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才2万人次。市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区县每年至少轮训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一次。鼓励发展“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开发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课程。
答:10个。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学院院长田奇恒表示,《重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政策制定依据充分,聚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堵点、痛点、难点,打出“引、育、评、用、留”组合拳,为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编:杨 利
校对:舒 轩 曹倞婧
编辑:肖娅楠 卢媛媛
供稿:养老服务处
版权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