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改革相关政策来啦!

健康   2024-03-11 17:03   湖北  


2024年,国家对多地区职工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医保政策,切实降低医保职工医疗负担,江陵县妇幼保健院现将职工医保政策公示如下,请大家共同监督: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1、起付线

在职:500元;

退休:400元。

2、报销比例

(1)医疗机构:

在职:一、二、三级分别为70%、60%、50%;

退休:一、二、三级分别为80%、70%、60%。

(2)定点药店:

在职:60%;

退休:68%。

3、年度支付限额

在 职:2100元;

退 休:2400元。


二、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1、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

二级医院:600元;

三级医院:1000元。

※重性精神病参保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因放化疗住院每年度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

2、住院报销比例

甲类项目费用: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5%;乙类项目费用先行自付5%后,再按甲类项目比例报销。

 


三、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1、主要用于

支付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即按政策报销过程中自己承担的部分。

2、可以用于

在实现信息系统支撑的前提下(“亲情账户”),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得用于

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

4、余额

职工医保关系迁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个人账户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参保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拨付给合法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经本人申请可以支付给本人。


四、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

每个妊娠周期为600元,超过费用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2、门诊计划生育费用

4个月流产1500元,不足4个月流产400元,实施绝育手术150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孕器150元。先兆性流产(保胎)、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和合并症,在门诊发生的费用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3、生育住院待遇

因计划生育、生育、先兆性流产(保胎)、生育引起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住院的费用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4、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男职工参保连续缴费6月以上,其配偶女未就业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照执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因分娩引起并发症和合并症,该次费用参照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执行。

5、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生育前十五日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其中,顺产128天,难产143天,多胞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上述基础上增加15天;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无生育津贴待遇。


五、职工医保注意事项

1、职工门诊:需要凭就诊人员医保电子凭证就诊、报销、结算。

2、职工住院:住院时需要参保人先缴纳住院押金,在出院时进行多退少补,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3、异地职工住院:患者需在住院期间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以电话联系当地医疗保障局,或者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鄂汇办等方式办理备案手续。

4、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2024年1月1日就诊起生效。



投稿|裴霞

编辑|刘铭

审核|邹泽辉


江陵县妇幼保健院
主要承担妇女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生殖保健、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居民健康管理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府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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