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乡是宪法规定的地方政权。
一般县是一级行政机构,财权、人事权相对独立,在财政、人事、编制、规划等方面自主权更大,话语权更强。
而区在管理体制上受到制约,在财政、土地规划利用等方面的自主权较小。
这一点从同样的政府部门在区和县分支机构的不同名称就能了解。
比如A市自然资源局,在B区的机构名称一般为A市自然资源局B区分局,而在C县,机构名称则为C县自然资源局。
作为政府部门,在区一级是市级单位的派出机构,在县一级则相对独立。
前几年,有许多地方轰轰烈烈的开展“撤县划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段时期土地财政势头正旺,地级市通过运作撤县划区,将土地规划利用的权力收回市级,更好的规划建设开发区、开发土地等。
在财政管理上,比如有些省管县,在不改变“市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省财政部门对其实行“直通车”管理,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而区财政也更多的受市级财政能力的影响,独立性较差。
这些关键的事权,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之间的职务含权量差异。
说的再通俗一点,县委书记是一个家庭中独立在外打拼的哥哥,而区委书记是依靠父母支持奋斗的弟弟,虽然关系更近,但是说了算的事少。
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由于地区发展定位和地理环境的原因,工作方向有较大差异。
当前国家又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区一级作为城镇化发展的主力,从许多地方的发展结果来看,全区范围已经不存在乡镇、农村,在建制上全部改为了城市社区。
虽然许多地方的市辖区仍存在许多乡镇和农村,但是作为区委书记,发展的重点精力还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上。
而在县一级,许多地方承担了农业方面的发展任务,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水平较区一级较低,教育医疗等资源也发展不够平衡,因此在发展方向上可能更侧重县级定位。
同时,在视野格局上,市辖区区委书记更容易接触到各类市级领导和部门,工作视野能够放大到全市。
身处县城的县委书记,工作目光可能更多聚焦在全县。
这些都是县委书记和区委书记工作内容和方向产生差异的原因。
“郡县治 ,天下安”。
虽然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在一些方面有着一定差异,但是都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领头羊,引领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行。
但是也正如开国大将王树声说的那样:“职务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也启示着我们,不管我们担任何种职务,身份发生何种变化,都要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尽心尽力做好工作,体现出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和高风亮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作者:归舟
来源:智北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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