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举行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5年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有关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主持发布会,部总规划师、综合规划司司长吴春耕,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绣春共同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日前出台,我想问的是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情况如何?
王绣春:
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城市居民日常基本出行的公益性行业。它关系城市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基本的民生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大力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刚才春耕总规划师也提到,我们在117个城市开展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大力推动公共交通与城市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可以说各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水平都在不断的提升。给出一组数据: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7.98万条,运营线路总长度达到173万公里,其中快速公交线路长度有7656公里,运营的车辆数有68.2万辆,这些车辆中间有81%左右是新能源车,有90%左右是空调车,有18%左右是低地板的车辆。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目前共有54个城市开通运营313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总里程达到10440公里。通过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我们每天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运送乘客达到2亿人次。可以说为服务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整个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过程中,各城市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针对乘客通勤、通学、就医、枢纽集散等各类需求,积极开通定制公交、社区公交、微循环公交、敬老公交等多元化的服务线路。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基本都实现了出行信息的查询和移动便捷支付等一些智能化的转变。
总体来看,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但与“人享其行”的美好愿景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要结合新出台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贯彻落实,以此为契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扩大线网的覆盖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和运营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谢谢。
中国交通广播记者: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提升,本月是全国“敬老月”,我想了解一下目前在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优化提升方面有何成效?未来还有哪些工作部署?
王绣春:
谢谢你的提问。
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近年来,我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让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群体共享交通运输改革的发展成果,一直都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我们也通过多方面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
首先是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工作统筹部署。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几个方面对交通运输适老化无障碍出行工作进行了部署。主要是要求各地推进适老化无障碍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加强适老化无障碍交通运输设备配置和改造,改善适老化无障碍出行体验,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加快完善适老化无障碍出行环境。
二是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完善适老化无障碍设施设备,重点是通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通过这些行动和政策来引导各地加快推广应用低地板以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目前低地板和低入口城市公交车占18%左右,差不多是12万辆。同时我们也指导城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比如说跟低地板公交车衔接的站台、高速公路服务区,还有客船和候船场所等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三是进一步优化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2021年以来连续四年将适老化列入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目前全国有1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通95128电话约车服务,一些主要的网约车平台在325个城市上线了“一键叫车”服务,这都是专门为老年人设计提供的服务,累计已经为1600多万名老年人出行提供服务超1.8亿单。我们还新打造了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558条,打造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21条。全国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的54个城市313条线路,也就是所有的线路都已经开通了“爱心预约”服务。
所以整个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通过我们连续多年的努力,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在适老化出行这块,对无障碍建设相关内容做了承接,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契机,进一步聚焦老年人交通出行遇到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健全政策标准体系,推进设施设备改造和进一步提升服务、改善出行体验,积极营造适老化出行的良好氛围,更好满足老年人对于出行的需求。
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的问题还是与《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有关,作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首部国家级行政法规,请问《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在整个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之中将发挥哪些作用?后续还将推进哪些工作?
王绣春:
谢谢你的提问。
像这位记者朋友关注到的,确实,新发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是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第一部专项行政法规,《条例》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设计,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是我们后续所有工作的一个总的顶层设计。
《条例》在制定过程中,立足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首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需求的新期待。第二个方面是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规依据。三是突出城市人民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着重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和指引的事项,为城市人民政府自主管理,履行公共交通发展主体责任留出充分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第一,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帮助有关部门、运营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条例》内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屏等各类媒介,以及我们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通过宣传解读增进共识,让公交优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希望在座媒体帮助我们宣传引导。
第二,将加快完善有关配套规定。在部层面,我们会根据《条例》相关内容,制修订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扩大政策实施的组合效应。地方层面我们将指导各地,特别是各个城市,结合实际及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保障《条例》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第三,继续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统筹各方面力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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