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法治副校长
FAZHIFUXIAOZHANG
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最重要的阵地。近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自《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长岭法院立足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安排部署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相关工作深度融入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过程。
辖区学校全覆盖
争做法治“带路人”
法校协作促治理
共做法治“守护人”
活动方式常创新
力做法治“筑梦人”
FAZHIFUXIAO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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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岭法院
初审:张加新 崔苍竹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