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暴雨引起的纠纷 看法官如何定纷止争

文摘   2024-11-26 16:05   吉林  




2024


日前

前郭县人民法院王府人民法庭

成功调解

一起因暴雨排水问题

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

达成调解协议

还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前郭县某谷物有限公司厂区与前郭县某学校一墙相邻。2024年,学校进行路面工程改造,沈某承揽了此工程。施工期间一日突发暴雨,校内水位较平时有所上涨,由于路面改造尚未完工,导致排水方向发生改变,校内积水流进某谷物有限公司厂区。突发的暴雨再加上校内积水流入厂区等多重因素,导致厂区内的玉米堆底部被浸泡,造成经济损失。后双方当事人因财产损害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遂某谷物有限公司将学校及沈某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并仔细查阅案卷,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详情。为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处理此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悉心倾听各方意见,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释法明理,从法理、情理角度积极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双方互谅互让,逐步缩小分歧,寻找共识点。在法官的引导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矛盾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沈某当庭给付某谷物有限公司赔偿金3万元,某学校于2025年4月15日前给付某谷物有限公司赔偿金2万元。至此,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接下来,前郭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止步于庭前,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让群众在化解纠纷、解决困难的过程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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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郭法院

初审:张加新 崔苍竹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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