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法院:法官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民心

文摘   2024-10-29 16:26   吉林  


近日
扶余市人民法院长春岭法庭
接待了三位特殊的当事人
说这三位特殊
是因为原告是未成年的孩子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起诉了自己的母亲
并委托他的父亲为代理人
本应该是和谐友爱的一家三口
为何如今对簿公堂

事情的起因要从原告还未满月说起,原告的父亲和母亲因为感情不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约定:原告的父亲不要求被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条件是不允许被告看望孩子。但在原告成长到14岁时,原告一纸状书将其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其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合计17万元。

长春岭法庭法官杜亚坤承办该案件之后联系了原被告双方,被告当庭也讲了很多在原告小的时候原告的父亲不让被告看望原告的种种情况,也诉说了这些年她作为母亲的无奈和对孩子的不舍,更有原告状告她要抚养费的伤心。原告也说了这些年自己跟随父亲生活上的不如意,家里的经济情况萧条。杜亚坤耐心地听完了双方的陈述,并积极的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原被告双方终于解开心结,互相体谅对方的不容易,案件最终以被告每个月支付给原告800元抚养费成功调解。

接下来
扶余法院
在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上
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
以高效 专业的司法服务
写好司法答卷
努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 矛盾不上交”
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
对司法工作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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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扶余法院

初审:张加新 崔苍竹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

松法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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