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如我在执获赞誉 案结事了送锦旗

文摘   2024-10-10 16:06   吉林  



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特殊而温暖的“礼物”——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为民排忧 正义之师 务实为民”的锦旗,鲜红的锦旗是申请执行人苏某对长岭法院为民司法、尽职尽责的诚挚感谢。

苏某诉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岭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孟某分两期归还原告苏某借款本金6万元。
但是
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
孟某迟迟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
于是
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徐敏林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孟某联系,向孟某释法明理,试图通过电话说服孟某,但是孟某始终避而不见,且行踪不定。后徐敏林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孟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徐敏林并未放弃寻找孟某,秉持着“如我在执”的理念,根据苏某提供的线索,经多方打听,实地蹲点摸排,终于找到了孟某,对其进行换位思考等情理上的劝导,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和法院对拒执行为绝对“零容忍”的态度,促使其主动履行,孟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向苏某偿还了欠款,该案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长岭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时刻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01

普法小贴士

什么是拒不履行的行为?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拒不履行有哪些严重后果?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会造成以下严重后果:需要支付迟延付款利息与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罚款、罚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予以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会面临刑事处罚。

02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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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岭法院

初审:张加新 崔苍竹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

松法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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