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流程
预登记流程
第一步意向登记。登记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起,登记户数达到可售房源数量的1.5倍停止登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轮候库系统,签署《意向登记申请书》上传后,按项目提报意向楼座和户型。
第二步资格审核。街道、区(市)结合预登记情况,按季度对预登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登记资格;符合条件的由轮候库系统自动计分排序。
第三步组织选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资格审核进度,每季度组织选房,申请本人所在辖区内项目的,将单独排序、优先选房。申请人选定房源,领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通知单》。待项目确定配售基准价格、办理销售核准手续后,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款。
来源:青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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