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满素:老牌哈佛

文化   2024-10-22 06:02   中国  


作者:钱满素

转载自:公众号 历史的冰与火

 



在哈佛上美国历史课,每每讲到清教,教授们会有一种自豪之感。他们会说“当清教先辈们来到此地……”,学生的崇敬之情也油然而生。这个“此地”即马萨诸塞,它是1630年代那最初2万英国清教移民的落脚之处,当年的涓涓细流几百年来川流不息,终于汇合成如今美国文明的大潮。

哈佛位于坎布里奇,是温思罗普总督麾下700多名移民最早的几个定居点之一。1631年春,他们在这片徒有“新镇”之名的荒地上盖起了第一幢房子。1638年,殖民地众多领袖为了向母校表达尊敬和怀念,将“新镇”改名为“剑桥”,今译“坎布里奇”。

坎布里奇周围历史内涵极其丰富,有众多提醒你清教历史的地方:建于1631年的坎布里奇公地——首批移民曾在那里选举马萨诸塞总督;1632年修建的第一教堂和它旁边的小墓地;以清教领袖兼哈佛第一任校长亨利·邓斯特命名的邓斯特宿舍大院;以第六任校长著名清教徒英克里斯·马瑟命名的马瑟宿舍大院;体现清教理想的“共同体大街”……

还有众多提醒你美国革命的遗址——自由之子发起倾茶事件的波士顿港口;一条串联16个革命历史遗迹的“自由之路”;保尔·里维尔夜半策马疾驰向爱国者报告英军将至的送信路线;打响革命第一枪的列克星敦;哈佛校园内1775年华盛顿设立大陆军临时司令部的沃茲沃思楼;坎布里奇公地上犹存的三门大陆军铜炮,还有以爱国者汉考克命名的约翰·汉考克大楼……

当然还有关于内战的——哈佛广场上联邦参议员查尔斯·萨姆纳的雕像;哈佛的“纪念礼堂”;波士顿公地上肖上校率领第一黑人联邦军马萨诸塞54兵团的浮雕……

波士顿荣幸地属于极少数拥有如此丰富历史遗产的美国城市,在哈佛研究美国历史真是处处身临其境,时时思古抚今。

 哈佛是美国最老牌的机构了,难得它一直与时俱进,在关键时刻勇于扬弃不再合适的身份和特性,这才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靓丽转型,将优势保持至今。哈佛本是一所为清教教会培养牧师的新英格兰地方性学校,如今发展为举世闻名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稳居美国教育的中心地位。直到1930年代,哈佛都享有将国内优秀教授直接“招调”来的特权。383年来,哈佛的变化可谓是脱胎换骨,这个维持了两百多年清一色白人男生的学校不仅迎来了寒门子弟,迎来了黑人学生,最终也完全平等地接纳了女性,而唯一不变的也许就是它作为美国精英文化的象征。哈佛的光辉历史、高质量的教学科研、无可争议的富裕、显赫强大的师资、领军美国各界的校友、全世界为它提供的生源,都是它老大地位不可轻易动摇的保证。

那么,哈佛是怎么做到从地方走向全国和世界的?引领它的灵魂和传统是什么?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所能回答。世上事物愈是历史悠久,就愈是难以界定其特点,因为只有变化是永恒的,昨日之我非今日之我,年代会积累不同的经历,甚至会发生性质的改变。比如相对中国而言,美国就比较容易界定,它从建国到现在只有一个宪法,一种制度,而中国在几千年间历尽沧桑,早已一言难尽。

哈佛年长美国140岁,要归纳它的传统也不是那么容易了。哈佛现在定性为非营利性私立大学,但它明明是由殖民地政府在1636年拨款建立,并长期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由政府税收提供办学经费。1637年,政府任命了学校“监事会”(Board of Overseers),12名委员中一半是政府官员,一半是神职人员。1650年,经邓斯特校长要求,英王查尔斯二世颁发特许状成立“哈佛公司”(Harvard Corporation),正式名称是颇为古怪的“哈佛学院的校长与教职员”(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并由马萨诸塞当局发布章程。这个理事会性质的决策机构长期由校长与6名成员组成,后来简称“哈佛董事会”。从一开始政府官员及清教神职人员就是哈佛领导班子的当然成员,而且直到1833年后,哈佛才停止接受政府资助,1865年监事的选举权才由州议会转为校友,州长及州的其他官员也同时退出监事会,所以在两个多世纪里哈佛既不是私立也不独立。

至于哈佛的倾向性,说它是自由派吧,它也曾坚决站在保守的联邦党一边。1886年之前,学校规定所有学生每天必须上教堂礼拜。再看看它古色古香的校园就知道,它在保持传统上是很下工夫的。但说它保守吧,它在历史上又大多站在改革派一边,有两百多名学生在内战中为联邦献身,更不用说进入当代以来它的自由化倾向了。思之再三,好像哈佛并无固定的政治立场,也不在意多数的认同,它教育和欣赏的是学生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能力,它只忠于镌刻在校徽上的那个拉丁文字“Veritas”(真)。记得刚到哈佛时,美国同学就提醒我,不要以为在哈佛见到的就是美国,实际情况很可能是“Harvard vs. America”(哈佛对阵美国)。
 
1986年6月,哈佛校园里正忙着铺绿油油的草地,上面齐崭崭排满了椅子,主席台已经搭好,背靠纪念教堂、面向怀德纳图书馆,就等着典礼那天了。毕业典礼是哈佛一年里最重要的日子,是所有师生和家长收获辛勤果实的时候。由于正好碰上哈佛350周年校庆,那年的毕业典礼格外隆重。还要再等一个月,美利坚合众国才迎来她210周年的国庆。

来哈佛两年了,我修满了八门美国历史课程,获得历史硕士学位,有幸穿上黑色的硕士服,成为台下上千名观众之一。美国各校的博士袍颜色各不相同,哈佛是一种酒红色,称为“哈佛深红”(Harvard Crimson),它也是哈佛校报的名字。教授们的袍子五彩缤纷,大概是各自母校的礼服。家长们盛装端坐,神情满意。各院毕业生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印着本院徽章的彩旗之下,整个校园的气氛可以说是庄重和谐,彬彬有礼中带着喜气洋洋。哈佛校园(Harvard Yard)天天敞开的大门也难得地关上了,门卫站岗,无证件不得入内。

据说,本来有人建议邀请里根总统到场作为嘉宾发言,但哈佛对里根向来不待见,于是请来了一位似乎不太相干的人物——北约秘书长,正当他在台上认真发挥时,意外发生了。

台下座位分为前后两大部分,中间隔有较宽的过道。就在过道前的最后一排,一名男子突然站起身来,一边呼喊:“Impeach Reagan!”(弹劾里根!),一边用手挥动写着这句口号的标语牌。

我脑子里顿时闪出一个画面——全场惊愕骚动,此人随即被拉出场外。但这一切并未发生,现实中没有丝毫动静,大家似乎有默契,竟无一人作出反应,有的人甚至连目光都没有转动。台上照样在讲,台下照样在听。更耐人寻味的是,这位抗议者背后就站着膀大腰圆的警察,不能说全副武装吧,至少也有足够对付他的手段,但就是纹丝不动。

整个典礼中,这位抗议者好几次站起来,旁若无人地举牌喊口号,而典礼也始终对他置之不理,有条不紊地按程序走到最后。典礼结束后,众人散去,抗议者也走了,没人围观,没人注意。只是第二天的校报上登载了他举牌的照片和新闻,这大概就是他要达到的目的吧。

虽说美国没有“现行反革命罪”,这起码也是扰乱公共秩序,为什么允许他这样骚扰会场呢?这令我颇感困惑。事后我没有听到人们对此发表议论,也不好意思去向同学老师询问,因为看得出来,没人像我这样拿它当回事。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见怪不怪”,你眼里的“怪”不见得就是别人眼里的“怪”,“怪”在不同文化中的内涵可以完全不同,这也是文化交流中最大的难点了。我觉得在美国当个抗议者未免太被冷落,简直是自说自话,既当不了英雄,也当不了烈士。

“抗议”,在美国的传统中一以贯之,可以说是“家谱”明晰。这个词的衍生过程是Protest——Protestant——Protestantism(抗议——抗议者——抗议宗),而这个抗议宗就是宗教改革后兴起的基督教“新教”,它在抗议罗马教廷中产生并荣获此名。在中国,新教也被称为“基督教”,这一称呼使得天主教好像不是基督教似的,多少会让一些不明就里的人感到含混。

发生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是一场改变全欧洲的革命。就英国而言,在亨利八世率领英国皈依新教后不久,其内部又分化出新的抗议者,那就是主张进一步净化国教的清教徒,创办哈佛大学的就是第一批移民北美的清教徒。如此,脉络就非常清楚了,典礼上抗议者的行为以及对待抗议者的态度也可以理解了,“抗议”正是350年前哈佛祖师爷们传下的衣钵,可谓老本行了。

1630年代,清教徒移民马萨诸塞海湾,他们在完成了谋生存、建教会、设政府后的第四件大事就是办教育。他们规定,凡满50人之定居点,必须有一名教员负责当地孩子的学习,不分男女,无论贫富。读书识字在他们眼里如此重要,是由他们的信仰决定的,新教推翻了罗马教廷的权威,代之以《圣经》的权威,以往只有神职人员才有资格阅读的《圣经》,现在新教徒人人得而读之。新教让信徒直接去领会上帝的话,等于承认了个人良心和判断的合法性,这可是一次至关重要的思想解放,也是重大的责任,如果信徒不识字,怎么读上帝的书、听上帝的话?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万事较真、怀抱虔敬的清教徒重视教育,认为它关乎殖民地的生死存亡。

1636年10月28日下午,马萨诸塞大法庭在总督哈利·文的主持下开会商议殖民地事务,会议结束前他们决定拨款400英镑(相当于当年殖民地税收的四分之一)建设一所学校,地址就选在“新镇”。后来一位名叫约翰·哈佛的牧师将其图书馆和财产的一半捐赠与它,于是1639年学校定名为“哈佛学院”。哈佛先生大概不会想到,虽然他只活了30岁,他的大名却得以永生,播扬四海。1638年秋哈佛正式开学招生,录取新生总共4名。

哈佛最初建校的目的是培养牧师,也就是殖民地的精神领袖,所以它基本上是所神学院。要说么,当年殖民地的林林总总,哪样不是宗教性质的呢?然岁月悠悠,哈佛慢慢演变为一所世俗化的综合性大学,它的办学宗旨也从“为了基督和教会”改为“Veritas”。长期以来,哈佛以培养全面发展的绅士为目的,代表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准。即使陆续开办了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等培养专业人士的研究生院,哈佛也始终重视博雅通识教育,无论专业是什么,所有本科生必须修满一定数量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程。在求学的道路上,求真求实高于一切。如同当年清教徒崇尚独自阅读《圣经》、独自领悟上帝,哈佛最看重的是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在课堂上,最能得到师生青睐的是具有原创性的看法,即便你未必正确,也没人会计较。
 
我在哈佛见到的学生抗议事件不少,其中两次尤其印象深刻。

一次是全校性的抗议哈佛投资南非,实质是抗议南非的种族隔离,它持续了相当一段日子。学生们打起标语口号进行示威,有的静坐,有的游行,平日里宁静的校园顿时骚动起来。好像也是在一个毕业典礼的日子,来了许多尊贵的宾客,安排了盛大的晚宴,本校著名教授都在被邀之列。但由于来宾中有与南非保持经济关系的,晚宴招来学生声势浩大的群起抵制,大举拦截宾客,实施围堵。校方最终不得不取消了这场隆重安排的宴会,并减少了学校在南非的投资。

还有一次就发生在历史系,抗议斯蒂芬·瑟斯特罗姆教授(Stephan Thernstrom)的“种族主义”。这门课叫“美国移民史”,由伯纳德·贝林(Bernard Bailyn)教授和他共同开设,轮流讲课。我在这门课里担任TA(任教学助手的博士生),所以每堂课必须在场。瑟斯特罗姆教授在做社会研究中向来重视统计数据,在分析当代美国家庭时列举了各类统计数字,其中一项显示“单亲家庭”里黑人所占比例最高。愚钝如我,当时没听出什么问题。若按正常思维,只要统计无误,事实摆在那里,有什么不可说的呢?这是学术研究,难道忘了“Veritas”这个座右铭了吗?不料课后风波骤起,一批学生气势汹汹地指责他为“种族主义者”。

瑟斯特罗姆教授的祖父是瑞典移民,他也才是第三代。由于在研究美国史和种族问题方面卓有成效,当时担任美国文明史主任,我因此和他接触较多。他个子高大,留着山羊胡子,烟斗不离手。记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尼·莫里森来做系列讲座时,他坐在台上主持,也照样叼着烟斗,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背后墙上就挂着一块“请勿吸烟”的提示牌,让人忍俊不禁。其实他不是一个不管不顾的人,非常关心周围的人,只是有点大大咧咧罢了,我从没感觉到他有什么种族主义表现。他曾专门邀请我和系里另一个中国学生去他家过感恩节吃火鸡,一个种族主义者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1980年代正是“政治正确”之风煽起之时,“种族主义者”这个头衔听起来极其严重,实质却含糊不清,是一顶很容易抛戴的帽子,有点像“文革”中的“反革命分子”。然而就像经历“文革”后的中国人发现“反革命分子”没那么吓人,在美国经历几次风波后,也会发现“种族主义者”原来这么好当。系里这次抗议的时间持续不长,大概是罪名难以坐实,后来便慢慢偃旗息鼓。我不记得校方是否进行过干预,反正瑟斯特罗姆还继续当他的教授,做他的主任。比起20年后哈佛校长萨默斯的被迫辞职,他算是幸运的了。不过这位史学家日后在书中感慨道:连麦卡锡时代也未曾在大学里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确实,在“政治正确”的巨大威力面前,言论自由只能望风披靡、甘拜下风。

在美国,大大小小的抗议天天在发生,有对有错,有兴有衰,好像并不十分妨碍日常的社会生活,或者说就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某个社区有人对房租不满意了,就集合起十几个人举个牌子转几圈,路人好奇的就凑近瞄一眼,没兴趣掉头就走。

仔细想来,美国的抗议不是被镇压掉的,而是被冷落掉的。当一种抗议被冷落时,说明它还不得人心。如果这种抗议真的在理,真的有代表性,自然就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就会形成声势。到时,民众和政府就不能冷落它了,问题就会得到认真地对待和解决。美国历史上的各项运动——改革运动、废奴运动、进步运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甚至包括美国独立本身,不都是这样一步步发展,酝酿成一场场荡涤全美的社会运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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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鲁稚
版面编辑: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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