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 这里的医疗机构全部配备母婴室

政务   2024-10-28 17:41   江苏  

近日,《法治日报》刊发了云龙区检察院《这里的医疗机构全部配备母婴室》。徐州检察发布现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10平方米的区域可以用来做什么?装两排休息座椅?还是停车场两个紧紧相连的车位?10平方米也是《江苏省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规定的公共场所每万平方米母婴室的标准设置面积,可以为一个焦急需要哺乳的母亲解燃眉之急的地方。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宝妈们希望公共场所能够提供一个可供母婴使用的独立空间。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完善母婴设施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母婴群体提供安心、舒适的育婴环境。


宝妈哺乳无处可去


“孩子本身就发烧不适,又有哺乳需求,虽然还没到说话的年纪,但当时一定非常难受,因为找不到母婴室,我迫不得已,只能抱着孩子在医院的卫生间里哺乳。”2024年年初,一位年轻的妈妈来到云龙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称其在带着婴儿前往医院就诊期间,孩子因哺乳需求哭闹不止,但医院未设有专门的哺乳室,最终她只能无奈地挤在狭窄的卫生间里为孩子哺乳。


 某医院母婴室设施功能不全


接到线索后,该院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主城区5家大型医院、医疗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实地摸排,并向市民群众随机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了解母婴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场所并未按照《建设指南》有关规定设置母婴室;部分场所虽设有专用母婴室,但存在设施配备不足、管理维护缺失、指引标识不清等多种问题,不能充分满足哺乳期母亲及婴幼儿的实际需求。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公共场所未设置母婴室或母婴室设施配备不完善是当前宝妈们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宝妈们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机关依法整改,提升母婴设施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


  “2023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我们可以是哺乳期妈妈的‘守护人’,推动母婴室建设是情怀所指,更是职责所在。”云龙区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林说。



专项行动开展整改


今年4月,一场有关“督促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公开听证会在云龙区检察院召开,区妇联、卫健、医院等7家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11人受邀参会。


 “督促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公开听证会


会上,针对母婴室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位置、面积以及配备的必要设施等问题展开讨论,检察官就案件事实、监督依据、整改措施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与会单位就共同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母婴设施服务水平达成一致意见。


  随即,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建议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母婴室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为母婴群体提供安心、舒适的育婴环境。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卫健部门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母婴室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母婴设施整改提升工作,要求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整改措施,履行整改责任,迅速完成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并完善日常管理工作。


  “新生儿免疫力较低,不仅会产生突发性健康问题,并且伴有随时哺乳需求的情况,医院和医疗机构完善母婴室设施,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也是提升公共服务人性化水平的表现。”专项行动过程中,检察官全程参与医疗机构整改提升工作,亲眼见证母婴设施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8月,该院组织代表委员、群众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母婴设施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逐个走访前期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



司法守护特殊群体

如今,徐州市各家医院和医疗机构都在前厅、楼道及走廊等显著位置设置“母婴哺乳室”“母爱小屋”等指示性标志,母婴室内均设有安心舒适、私密性强的哺乳隔间和安全卫生的婴幼儿护理台,温奶器、微波炉、饮水机、口罩、一次性婴儿垫等设备一应俱全。截至目前,全市大型医院、医疗服务机构均已按标准规范建设母婴室,整改完成率达100%。

改造后的母婴室功能齐全,隐私设施完善


不仅如此,云龙区检察院在“回头看”实地走访环节结束后,立即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座谈会,共同梳理母婴室管理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出台《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以点带面全方位推动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加强母婴室日常管理和监管维护,实现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有效延伸。


  妇女群体权益保护只是云龙区检察院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生动缩影。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云龙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特殊群体保护,出台了一大批为民办实事举措和创新机制。


  该院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8部门制定妇女群体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开启守护妇女合法权益新篇章;协助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三级综合医院无障碍信息交流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医疗机构为聋哑人群提供手语服务,助力保障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4部门成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室,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从妇女群体到残疾人群体、特殊群体保护,我们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信息共享等机制,共同维护每一名社会群众的权益保护,让检察公益诉讼和协同治理的成果更广泛惠及特定群体。”该院副检察长李春丽表示,下一步,该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关涉人心向背的小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来源:法治日报

文字: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褚泽言 沈鹏飞

一审:张睿

二审:褚泽言

三审:张志远

徐州检察发布
普法宣传 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