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2024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7月9日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为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开设【小林说事】专栏。
林地承包方享有哪些土地权利?
小林
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权利内容包括:
(一)利用承包林地合法开展经营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二)依法互换、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等。
林地承包方负担哪些义务?
小林
林地承包方负担的义务包括:
(一)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伐林木,利用林地林木资源。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编 辑:杜 骏
校 对:王红伟
审 核:刘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