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文:鼓励教师用AI批作业

文摘   2024-12-19 00:02   河南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在教师备课、教学辅导、作业批阅、教研分析等方面充分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案、提高备课效率、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将智能思维、数字素养和AI工具应用融入教学方案,根据学生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鼓励智能化、创造性和沉浸式的施教形式。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 “江苏高校AI辅助教学应用”优秀案例。
原文如下:
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教育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加快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推动课程教材、培养方式、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及评价机制等改革创新,打造一流“人工智能+”专业体系,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打造一流人工智能+专业体系
(一)打造江苏特色、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专业集群。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课程建设、实验条件、教师队伍等多方面,加强人工智能品牌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打造若干江苏特色、国内一流的人工智能专业集群。支持相关高校成立人工智能教学联盟,加强资源共建共享和经验交流。鼓励有关高校加大人工智能专业建设投入力度,改革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模式,形成融基础性、系统性、前沿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培养方案,强化科教协同、产学合作,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深度合作,联合打造人工智能实践应用平台,在项目式教学中提高学生应用人工智能的思维、能力和素养。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省级人工智能学院,发挥人工智能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
(二)支持高校增设人工智能领域特色专业。支持有办学基础和能力的高校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合理增设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视觉工程、机器人工程等相关专业,或申请新设人工智能相关新兴交叉目录外专业。高校要坚持高标准开设、高质量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将新设的人工智能相关专业作为专业体系发展的新增长点,通过重点投入、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打造新特色和新优势,为构建江苏特色的“人工智能+”专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提高江苏高校人才自主培养的规模和水平。
(三)提升高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高校要加强对教师人工智能技术相关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提供算力、模型、软件等必要支撑条件,打造教学科研并重的一流人工智能教师团队,并依托虚拟教研室及基层教学组织构建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在专业教学能力、教法改革和科技创新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提升全体教师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养。
(四)推动人工智能与其他专业交叉融合发展。在品牌专业三期建设中,大力支持人工智能与其他专业交叉融合发展,在专业教学中引入典型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化教学和创新实践平台,应用人工智能工具完善各专业知识图谱和能力图谱,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现有专业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采用辅修专业和微专业等形式,面向其他专业学生开设相应人工智能课程及学习模块,支持有兴趣的学生跨专业学习人工智能知识技能。支持有关高校开设“人工智能+其他专业”的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开展多类型人工智能人才联合培养,丰富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形式、创新培养内涵、提升综合育人水平。
二、加强高水平人工智能课程教材建设
(五)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支持全省本科高校结合实际,为不同专业学生开设有关人工智能课程,包括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人工智能+X”交叉课程等,形成覆盖全面、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教育,促进学生了解人工智能思维方式和基本方法,掌握人工智能基础性工具。深化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支持争创国家级智慧课程,推动将国产人工智能软件和模型等纳入教学内容,提升专业核心课程的前沿性、交叉性和创新性,在全国形成影响力和示范性。支持有关高校建设大批“人工智能+X”交叉课程,将人工智能最新技术和应用场景融入“四新”专业建设。鼓励高校间深度合作,实现优质“人工智能+”课程资源共享,省级层面将重点建设一批优秀人工智能共享课程。
(六)支持编著人工智能高质量教材。紧跟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前沿,支持高校组织名师名家领衔编著一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人工智能+”高质量教材,包括通用性强、通俗易懂的科普性教材,反映学术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面向人工智能及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核心教材,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工程、金融、医疗、人文、艺术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交叉型教材。支持高校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建设新形态数字教材,迭代传统教材的编写、呈现和展示形式,加快建设“教学评”一体化的交互式、多模态、数字化系列教材。省教育厅将在省级规划教材认定和国家级规划教材、教材奖申报推荐中,予以各类人工智能教材倾斜支持。
三、深化“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
(七)深化人工智能辅助教师教学。鼓励高校在教师备课、教学辅导、作业批阅、教研分析等方面充分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案、提高备课效率、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将智能思维、数字素养和AI工具应用融入教学方案,根据学生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鼓励智能化、创造性和沉浸式的施教形式。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 “江苏高校AI辅助教学应用”优秀案例。
(八)深化人工智能辅助学生学习。将AI技术更广泛地应用于智能选课、线上教学、课外交流等环节,为学生提供更方便灵活的伴随式学习支持,打造师、机、生互教互学、虚实结合的新型学习模式,大幅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未来智能学习中心,打造集知识服务、学习支持、教学辅助为一体的“人工智能+”学习社群,实现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研究学习,激发学生专业好奇心、求知欲和主动性。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江苏高校AI辅助学生学习应用”优秀案例。
(九)深化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管理。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质量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对学生学习过程、毕业升学、就业成长等海量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在此基础上优化培养方案和评价机制,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大力推动教学改革,为学校管理决策和专业监测、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提供智能化支撑。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 “江苏高校AI辅助教学管理应用”优秀案例。
(十)深化人工智能辅助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充分发挥AI技术在文献查新分析、实验设计优化、实验数据处理、创业项目模拟等创新创业训练中的辅助作用。鼓励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学院和基地等大力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在江苏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加大对“人工智能+”类型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推进本科教育人工智能产教融合
(十一)实施人工智能产教协同育人。大力支持高校与人工智能行业模型研发和数据产品服务企业深度合作,在行业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完善实习实践制度,增强学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在智能环境中的适应力和创造力。与头部企业深度合作,整合校内外人工智能软硬件和数据资源,建设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域的探索研究,共建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联合开发智能化教学助手和AI学伴、教学工具等。省教育厅将在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和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中,对“人工智能+”类型项目优先支持。
(十二)支持高校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大模型平台建设。聚焦优势制造业、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医疗健康、智慧物流等领域,支持高校与人工智能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合作,积极参与行业大模型研发、公共云服务系统运维等工作,共建共享一批算力基础设施。支持高校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为政府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治理能力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国内外人工智能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提高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
五、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国际合作
(十三)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工智能人才。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化人才培养,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支持高校引进世界一流大学资源,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专业合作办学、学生联合培养,鼓励邀请人工智能领域全球知名学者来苏讲学、开展科研合作。加大力度支持选派师生赴境外开展访学、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国际会议等。实施江苏高校 “智慧课程慕课出海”行动,通过高校在线教学国际平台等,搭建优质智慧课程引进与输出的双向沟通渠道,推动教育资源全球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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