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文摘   2024-07-23 09:33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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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我校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周口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周教基[2024]132号)和《2024年川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实现优质均衡化教育,确保我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免试入学。

(二)阳光招生原则。实行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过程公平、招生结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大门口公示《招生方案》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流程等招生信息等。

(三)均衡分班原则。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三、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具有川汇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片区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川汇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

1.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均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入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家庭住房地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证明资料;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或全额付款票据;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或可以证明为监护人房产的材料。

(3)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因川汇区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已经购买房屋或已经安置的,到房屋所在地学校按照正常程序提出入学申请。对确实未安置的拆迁户,其监护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片区所在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拆迁户子女入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3)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由居住地办事处审核盖章)。

(4)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务工证明:(1)父母一方在周口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2)正在周口城区经商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

4.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已经在川汇区购房的随迁子女家庭,其子女入学持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户口本、网上报名信息表,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享受义务教育政策。

(三)健全控辍保学机制,保障残疾适龄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轻度适龄残疾学生审核证件材料同上。

特别提醒:上述户口本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8月1日-5日)

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少年,都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00-8月5日24:00,初中七年级报名登录“河南省初中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点击“新用户注册”,学生网上注册时要按照学校公布的划片招生范围,根据本人的住址准确选择学校,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重新登录初中招生平台,如实仔细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请仔细核对证件编号等重要信息,上传的证件照片要完整清晰,检查无误后再确认提交。适龄学生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就学资格。特别说明:网上报名所留学生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一定保证学校能随时联系到,否则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二)学校审核(现场审核时间8月7日-9日)

1.初审流程

(1)证件上交:8月7日-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15:00-17:30,家长和学生(学生本人必须到校)现场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并登记造册;原件带回,复印件留校保存。(证件上交的具体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 

(2)初审工作:8月10日-20日,学校依据报名信息,采取多种形式(线上比对、入户调查等)对家长上交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其子女划片入学资格,有伪造证件者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学校审核后,请家长随时关注“招生服务平台”,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在平台上查询得知,然后凭纸质版材料尽快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2.审核纪律

入学资格审查采取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参与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工作方案开展审核工作。学校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对初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公示通知(8月24日—27日)

我校将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大门口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录取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8月28日-8月30日)

学生按照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五)阳光分班(8月31日前)

对录取的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公示分班结果。

(六)招生咨询电话

0394--7719366;18272818849(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招生区域

自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沿七一路向西至中州大道,向南至交通大道,向西至芙蓉路,向南至铁路主题公园,向东至中州大道,向北至黄河路,向东至八一大道,向北至七一路,该封闭区域(含自荷花市场东门向南向西至荷花市场南门口沿街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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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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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机“相册”里找到高清学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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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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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原名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是周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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