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一、现场审核时段:(按照学生姓氏拼音首字母)
具体时间 | 姓氏拼音首字母 | |
8月7日 | 8:00-10:00 | A B C D E |
10:00-11:30 | F G H | |
15:00-17:30 | I J K | |
8月8日 | 8:00-10:00 | L M |
10:00-11:30 | N O P Q | |
15:00-17:30 | R S T | |
8:00-10:00 | U v W | |
10:00-11:30 | X Y | |
15:00-17:30 | Z |
二、场审核地点: 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三、入校要求:
1、请监护人或家长务必带齐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居住证等原件和2份复印件,同时用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严格根据学生姓名中的姓氏拼音首字母按上表分批次、分时段到校,确保每个时间段不超过50人的要求。学生进入校园在后教学区进行审核。
2、只允许1名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进入校园凭审核材料办理。
3、请大家自觉服从管理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距离。
四、材料审核流程:
第1步:按照学生姓氏拼音首字母的对应时间段进入校园,领取《学生报名上交证件承诺书》并填写完整。
第2步:凭填写好的《学生报名上交证件承诺书》和证件进入报名区域一。
第3步:到相应的报名区域二处上交和报名相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第4步:办完后请及时离校,严禁在校内、外聚集,确保报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提交材料说明:
(一)川汇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
1.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均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入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家庭住房地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证明资料;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或全额付款票据;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或可以证明为监护人房产的材料。
(3)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因川汇区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对确实未安置的拆迁户,其监护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片区所在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拆迁户子女入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3)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由居住地办事处审核盖章)。
(4)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务工证明:(1)父母一方在周口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2)正在周口城区经商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
4.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已经在川汇区购房的随迁子女家庭,其子女入学持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户口本、网上报名信息表,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享受义务教育政策。
(三)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轻度残疾学生审核证件材料同上。
六、后续审核:
(一)证件审核8月10日-20日,学校依据报名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证件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有伪造证件者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公示通知8月24日—27日,我校将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大门口公示或电话通知到学生家长。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录取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入学8月28日-30日,学生按照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四)阳光分班8月31日前,对录取的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公示分班结果。
七、特别提醒:
1、请大家尽可能步行到校,如确实带有车辆请在学校周边文明有序停放,展现我市市民文明风采,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2、请各位家长朋友及时完善网上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户 口本、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居住证等重要证明材料,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网上资格审查和入学。
3、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学生,请家长及时更改报名点,到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4、凡不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5、请各位家长朋友及时关注“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相关信息。
周口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