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通知 | 风自海上——2024建筑艺术作品展览

文摘   2024-10-27 10:00   上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展示近年来优秀建筑艺术创作成果,彰显建筑艺术的民族文化内涵和时代美学意蕴,发挥其在城乡发展与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民众审美水平,筑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城乡新风景,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定于2024年12月举办“风自海上——2024建筑艺术作品展览”。


本次展览注重作品的时代性、思想性、原创性、艺术性,反映当代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创新实践和学术探索。通过优秀作品展示,发掘新时代建筑艺术创作的方法和理论,推动中国建筑艺术创作水平提升与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

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建筑艺术委员会

上海美术学院美术馆


上海上大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阿旺特家具有限公司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曾成钢、吕品晶

副 主 任:王 平、丁  设、王一川、王海松 

秘 书 长:李 伟、程启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沃沃、马清运、马  琳、王菲菲、朱小地、刘克成、李保峰、李翔宁、杨  萍、沈  康、张  利、张慧芹、贺绚绚、黄  耘、崔  彤、章  云、董竟成、曾玉婷

办 公 室:贺绚绚、马 琳、曾玉婷

展览编辑:杨 雷、蒋春晖、牛晨光、莫弘之、卢  旸




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展览信息


展览日期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2月28日

展览地点

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约1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 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 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 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参展要求


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应是2020至今的实际建成作品或有思想价值的概念性研究设计,且未参加过历年中国美协举办展览(含“全国美展”)的个人原创作品。

初评

· 参展作者需提供作品实景图片5张以上、设计图纸(含平、立、剖面图)一套、时长在3分钟之内的作品视频文件(非必需)、《作品报名表》(见附件)。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 所有作品实景图片、设计图纸需排在高2000mm×宽900mm的文件里(版式自定),JPG格式,文件不超过20M且不低于5M,像素精度300dpi。


· 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上述文件中不允许出现作者信息。


· 每件作品要求填写《作品登记表》,包括作品名称、设计时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成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说明(300字以内)、设计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用word文件格式存储。


· 所有报名材料以u盘为存储介质保存


· 寄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


· 邮编:100083


· 收件人:杨雷


· 办公电话:010-59759687


· 信封注明:风自海上——2024建筑艺术作品展览。


· 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 一人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为避免文件损坏,请务必检查u盘中相关文件可正常打开后再寄送。


·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复评

·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进入复评的作品。


· 复评作品必须提供用于出版作品集的图片资料不少于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保证在300dpi及以上)、可用于展览的装置、设计模型及展览形式介绍(可附展览环境效果图、模型图)。


· 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选择安全的物流公司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资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实物退件。


·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原创声明

·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作者需保证对参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相关事项


细则

· 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 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 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 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本文转自: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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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成立于1954年4月21日,会员集中了上海各画种有成就的老中青美术家。下设中国画、油画、美术理论与策展、实验与科学、艺术设计、版画、水彩(粉)画、雕塑、漫画动漫、连环画年画、少儿美术和漆画等12个艺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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