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威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四项举措,做好“四度”文章,推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工作走深走实。
在建章立制上突出“刻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要求,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市情实情,多部门集思广益,出台《武威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明确13项绩效评价指标、4项不予激励情形和3条资金使用途径,确定补偿激励工作流程环节,增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在从严考评上突出“精度”。紧紧围绕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违法占用耕地等4个“一票否决”指标,客观、公正、科学考核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耕地保护安全责任情况。结合各县区承担全市耕地保护任务权重、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在兑现激励上突出“力度”。坚持以绩效评价为基础,以“谁保护、谁受益”为原则,兑现各县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专项资金200万元,耕地保护工作实现政治上“受表扬”、经济上“得实惠”、发展上“有保障”。下达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等相关工作。
在管长治远上突出“广度”。补偿激励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耕地保护成效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挂钩机制,各县区在完成年度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基础上,可按照超出任务量的补充耕地数量,奖励相应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本县区激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