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张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张掖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作为全省首部聚焦和美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引领全市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张掖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自今年初立法工作启动以来,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立足部门职责,积极参与条文起草,并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在《条例》获批施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突出规划在和美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条例》将“规划引领”作为专门一章,明确政府应当坚持尊重村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完善乡村功能、注重乡村特色的原则,优化乡村发展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有序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条例》施行后将从以下四方面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推进规划编制。在全市发展类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的基础上,根据村庄发展需求,指导县区分类有序推进其他类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或“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逐步实现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二是提升规划质量。将“三区三线”控制指标及村庄发展战略、管控要求融入到村庄规划编制中,破解“规划落地难、规划不管用”的难题,使村庄规划科学务实管用,实现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双提升。三是规范规划许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有序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严格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依法引导和规范乡村建设活动。四是健全保障机制。坚持规划质量提升和监督实施“两手抓”“两手硬”,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将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刚性约束和指导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和美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