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就业难?定係 揾心水工难?
政府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
政府今日(15日)正式推出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即日開始接受登記。
該計劃旨在增加勞動力,鼓勵連續三個月或以上沒從事任何獲酬工作、40歲或以上的人士重新就業,根據計劃,參加者連續全職工作6個月可獲得最高1萬元的津貼,如連續完成12個月全職工作則可再獲得1萬元的額外津貼。
完成兼職工作的參加者則可獲發半額津貼,在計劃的推行期間,每名參加者最高可獲得20,000元的再就業津貼。
勞工處今日公布了正式推出計劃的細節,並開始接受登記(登记表格:https://www1.jobs.gov.hk/0/doc/information/tc/rea/rea_application_form.pdf?20240715),此計劃預計可惠及約6,000人。
此外,根據計劃規定,聘請再就業計劃參加者的僱主還可同時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並獲得在職培訓津貼。
合資格的僱主在中高齡就業計劃下可獲得延長至6至12個月的在職培訓津貼期限,政府希望通過該計劃鼓勵更多人重返就業市場,提高勞動力供應,同時緩解失業問題。
這也是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一項措施,旨在促進就業和提供更多的職業發展機會。
申请流程:
如果您已經填妥了參加者登記表,接下來需要完成以下步驟以正式參加計劃:
提交登記表:將填妥的參加者登記表親身遞交或郵寄至服務機構的服務點或勞工處就業中心。確保所有必要的資料都填寫完整且準確。
審核和確認:服務機構或勞工處就業中心將審核您的登記表。他們可能會與您聯繫,核實您提供的資料或要求進一步的文件證明。
符合資格審核:一旦您的登記表獲得初步審核通過,您的資格將進一步審核。這可能包括核實您的失業狀態、年齡等資格要求是否符合計劃的標準。
獲得參加確認:如果您的登記表和資格被確認符合計劃要求,您將收到參加計劃的確認通知,該通知可能包括有關您可以獲得的津貼金額、工作要求等相關資訊。
開始就業:一旦您獲得參加確認,您可以開始尋找適合的全職或兼職工作機會。請注意,您需要根據計劃要求完成連續工作的時間要求,才能獲得津貼。
注意:入職後 1 個月內經服務機構申報成功就業;連續6個月工作後,2個月內經服務機構遞交第一期《再就業津貼申請表格》;連續12個月工作後,2個月內經服務機構遞交第二期《再就業津貼申請表格》*確認資料完整及準確後,勞工處會發放再就業津貼給合資格參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