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一审被判三年!

职场   2024-11-14 12:58   河南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五种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笔者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想把自己打造成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真正担当起新时代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任,必须具备以下五种能力。
一是政治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把政治能力作为第一能力,贯穿于纪委监委履职的全过程。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修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要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意识,全面理解“两个长期存在”和“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内涵,准确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部署要求,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看问题,善于透过具体问题线索发现背后存在的政治问题,用政治眼光、政治立场来分析、解决问题。在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时,要把握政治因素、落实政治要求、防范政治风险,既做到保持严的态势、形成震慑,又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业务能力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工作理念、履职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法规、条例、制度和要求不断出台和修订完善。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发出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动员令,这些都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们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对象,大多都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逻辑思维能力,具有很强的反审查调查能力。我们必须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业务能力,才能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让被审查调查对象心服口服地交代问题、认识错误,真正从内心深处去忏悔反思。否则,就会被调查对象牵着鼻子走,影响办案进度和质量。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熟练掌握信访受理、线索研判处置、程序环节把握及安全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时发现问题和谈话、讯问及措施使用的技巧,熟练掌握“四种形态”的科学运用和纪法、法法衔接的程序要求等,切实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要通过上挂、下派、跟班学习、室组地联动、协作办案、实施“培蕾”计划等方式,坚持在一线实战中磨练,在相互学习中提升监督、谈话、做笔录、写报告等实战水平,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素养和业务能力,真正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三是吃苦抗压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择了这份事业,就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我们有的同志一上专案就是多半年、一进办案点就是几个月,外出调查取证困难重重、拒绝说情遭人白眼,孩子上学没时间接送、老人生病顾不上照顾,家中大小事全靠妻子一人。如果没有忘我的工作和斗争精神,没有吃苦抗压能力,是不可能做到这些的。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四个任重道远”还同时存在,“四个考验”“四个危险”还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容许我们有松劲歇脚的思想和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就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牢固树立吃大苦、耐大劳、打硬仗、抗高压的思想。要始终保持定力,勤于清理不良情绪,具备驾驭复杂问题的强大内心素质,善于释放压力、平衡身心,始终保持健康心态。要有大局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既敢于斗争又善于斗争。要正确处理好大家与小家的关系,不患得患失,不说苦、不叫屈、不喊冤、不回避矛盾,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
四是自我革命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筑牢坚强屏障。”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的专责机关,每天从事的工作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别人,如果没有较强的自我革命能力,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我反思、自我警醒、自我纠正,很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谁来监督纪委”,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内部监督规范规定,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党委的内部监督作用,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自觉增强党性,加强自身修养,勤于检视自己的行为,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敢于及时纠正错误;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办案程序,遵守办案纪律,管好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稳住自己的心,廉洁用权,规范办案,养成在严格的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的自觉和习惯,始终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五是防诱反围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行使的是治权之权,在别人看来位置重要、权力很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能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接近你、拉拢你、腐蚀你、利用你。尤其是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更是随时随地都会经受被诱惑、被讨好、被“围猎”、被算计的考验。这些人目的很明确,要么利用你的影响力为他们谋取各种利益,要么利用你的职务便利帮他们逃避监督检查或审查调查,而这些都是违纪违法行为,一旦被他们“围猎”成功,注定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山西省纪委原书记金道铭等人就是很好的反面典型。所以,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时刻敲响廉政警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坚持原则,防微杜渐,吾日三省,严格自律,管得住心神、耐得住寂寞、受得住孤独、把得住欲望、守得住底线。面对诱惑,既要眼里识得破,还要肚中忍得过,不要猎奇、不要窥探,更不要尝试,遏制住欲望,连一个小门缝都不要给“贪念”打开,一旦稍有缝隙,贪欲便会如洪水涛涛而来,将你淹没;面对“围猎”,要有足够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定力,要有看清“围猎”者真面目的火眼金睛,保持足够的政治清醒和政治智慧,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陷阱所骗,减少不必要的应酬,谨慎交友,管住“第一次”,防止“温水煮青蛙”,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酒色关、物欲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共产党员的原则底线,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行使手中的权力,永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纪法学园
纪法实务学习交流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