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实务前沿问题研学课 第一讲|钱列阳:金融犯罪——刑事司法的新挑战

文摘   2024-09-14 16:1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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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实务前沿问题研学课》第一讲成功举办。本次课程的主题是“金融犯罪——刑事司法的新挑战”,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兼职导师钱列阳主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时方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副教授夏伟参与与谈,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参与课堂交流。

课程伊始,时方副教授向大家介绍了主讲人钱列阳律师主要从事的专业领域,对钱列阳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交流。
钱列阳老师首先祝贺大家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新生,并表示很高兴与大家共同参与本学期课程的第一节课。此次课程以金融犯罪为中心,主要介绍了金融犯罪的特殊性与研究金融犯罪的实务技巧。
钱列阳老师介绍了金融犯罪在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研究趋势,并表示掌握金融知识对学习刑法尤其是研究金融犯罪而言具有必要性。钱老师认为金融本身具有流动性,在面对金融犯罪时要以金融发展规律为基础、从金融职业者的思维进行思考,并以生动现实的案例说明了金融流动性思维的重要性。在证券犯罪中,钱列阳老师以“高频交易”为例说明了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并以此说明了金融犯罪的特殊性、专业性。钱老师同时强调了立法本意、法条和司法实务之间的贯通性,在研究金融犯罪时不能忽视立法本意。

在与谈环节中,王志远副院长首先肯定了钱列阳老师提出的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张,并鼓励大家勇于发散思维,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拥有开放性的市场视野,治理刑事犯罪不能忽视对市场金融规律的遵循。

夏伟副教授首先感谢钱列阳老师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讲座,他指出经济人思维与刑法人思维具有显著区别,面对新事物发展所产生的规则空白期,刑法应具有补充性而非先行性;政策变迁会显著影响刑法的适用,对经济犯罪的治理应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寻找无罪化、轻罪化路径。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有同学提出了如何把握金融规律不确定性的疑问。钱老师认为,金融风险属于刑法中的不可抗力,具体分类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这五大风险是金融行业特有的风险;由金融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属于犯罪,而是金融投资中可预期的代价,其严格区别于刑事犯罪,因此在实务中要进行仔细甄别和判断。
对于集资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入罪数额显著区别的成因,钱老师指出普通诈骗罪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多发,因而入罪门槛较低;而集资诈骗罪多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化而来,且集资诈骗罪往往需要多位成员完成,存在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其他罪名转化的空间,因此需要一定的入罪门槛。

最后,时方副教授对主讲人钱列阳律师带来丰富充实的一节课程表示感谢,引发了大家的一系列思考,也对同学们的踊跃发言表示了肯定,相信大家都能从本次课程中有所收获。本次课程在愉快的氛围中圆满落幕,共同期待下一次课程!


来源|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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