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取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哈市交警部门:从根上解决这一问题

文摘   2024-11-06 17:00   黑龙江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提升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安全防护意识,近期,哈市交警部门持续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重点取缔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行动中,交警部门以早晚高峰岗和固定岗为依托,采取重点路口路段固定查处、巡逻管控、强化整治等方式进行密集管控,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人行横道乱穿行

各行其道最重要



11月4日10时30分许,南岗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时看到,一辆电动车在黄河路与红旗大街交口的人行横道中骑行,与过往的行人、机动车距离仅有几十厘米,十分危险,及时将其拦截。该路口已施划了非机动车专用道,电动车在此区域内通行才能确保自身交通安全。最终,交警对该名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后,处以50元罚款。



电动车闯红灯、逆行

危险行为被取缔



当日11时许,一辆电动车在黄河路逆行被交警拦下。黄河路交通流量大,电动车逆向行驶,行人和车辆很难及时避让,极易发生事故。正当交警对逆行的违法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时,另一辆电动车闯红灯通过黄河路与红旗大街交口,险些与正常通行的行人相撞,交警立即上前将其引导至路边,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其违法行为罚款50元。




头盔不戴如儿戏

防护意识需提升



11时15分许,一名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在红旗大街被交警拦停,驾驶人的头盔就放在车筐内,因觉得路途不远没有佩戴。随后,交警又在路口取缔了一名越过停止线停车的电动车驾驶人,在对上述两人进行安全教育后分别50元。



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增强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同时,提示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正确佩戴头盔,按照信号标志、标线通行,确保自己及他人的交通安全。




来源:哈尔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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