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在贾某经营的网店
下单DIY模具类商品4件
签收后杨某对商品不满意
在未与贾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直接申请了“仅退款”并退款成功
贾某要求杨某退回商品
杨某表示已经将商品扔掉,无法退回
贾某认为
虽然商品实际售价仅78元
但杨某恶意“仅退款”不退货的情形
让自己遭受了商品损失和邮费损失
还产生了诉讼成本
各说各的理
仅退款=不退货吗
在这起纠纷案件里
道外区法官细致又有力的工作作风
让我们看到在“小案”里的大道理
感受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
近年来,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各大电商平台在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上“各出奇招”“仅退款”模式应运而生。但个别消费者却“占便宜”“薅羊毛”,申请“仅退款”,致使商家蒙受损失。
杨某主张贾某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预期效果,但自认其已将商品扔掉,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主张,故杨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杨某已无法将商品退回的情况下,应当向商家支付商品价款。
经过法院调解,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承担贾某的货款、诉讼费以及部分材料打印费用,并在庭后立即转账给贾某。
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如果不满意所购货物,应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确认申请退款后是否应当将商品寄还商家。现实生活中,有些消费者存在着“贪小便宜”心态,认为商品有瑕疵,即便寄回商家也没有用处,自己留着也能将就着用,或者抱着通过“仅退款”机制的漏洞来“薅羊毛”。
法官在此提醒:这个案例告诫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警惕“仅退款”变成“多赔钱”。遇到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应及时留存证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到质量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购买商品确实存在问题,做好证据留存。在享受“仅退款”政策便利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信原则进行购物,如果滥用权利,恶意“仅退款”,在无合理理由或虚构理由的情况下,试图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品或退款,不仅可能需要赔偿商家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诈骗的条款。